根据《南京市人才住房办法(2020年修订)》的适用对象(目录)
E类人才标准如下:
1.省“六大人才高峰”、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计划”、青年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重点支持项目;《双创博士》入选;市“留学人员科技创新项目择优资助”入选。
2.南京市名中医、优秀中医;市级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南京市“十佳医生”、“十佳护士”荣誉称号;省“科教强体工程”青年人才;市医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医临床特色技术传承骨干人才;省级中医药领军人才。
3.与在我市行政区划内注册并独立纳税的企业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年申报纳税收入(含股权激励)不低于30万元的各类人才。
4.担任“南京技能大师工作室”主任,拥有南京市优秀的技术人才和技术专家。
5.获得“江苏金融创新奖”和“南京金融创新奖”的项目组主要负责人。
6.注册金融分析师(CFA)、中国注册会计师(CPA)、国际注册会计师(ICPA)、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美国注册会计师(CMA)、国际注册投资分析师(CIIA)、国际金融理财师(CFP)、金融风险管理师(FRM)、FRM美国财产保险承销商(CPCU)、北美精算师(ASA)、英国精算师、澳大利亚精算师或中国精算师(FCAA)、证券发行保荐代表人等,年龄不超过45周岁,自申报之日起在所聘机构工作满1年,且与所在金融机构的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含3年)。
7.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入选。
8.南京青年文化人才;南京“百名优秀文化人才”培养对象;“青年文学人才计划”入选;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9.市级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社会科学、文化产业等特殊领域最高奖获得者。
10.企业、科研生产机构设立的博士后工作站为博士后;站在市级的准博士。
11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
12.“南京本土人才传统技能创业大赛”各项目决赛二、三等奖获得者。
13.相当于以上几类的人才。
F类人才住房标准:
F类人才可选择在本市申请公租房和租赁补贴。;
申请公租房,面积30平方米左右;;
申请租赁补贴的,租赁补贴标准如下:
博士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学士、技师每人每月600元(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期限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