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课外辅导政策

个人利益2022-09-04  13

重庆南川双减课外培训规范政策

严格审批:严格培训机构资质

区教委将继续确保校外培训机构的准入。今后,我区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音乐、美术、舞蹈、书法等艺术培训,编程、机器人操作等科技培训,围棋、象棋等棋类培训的机构,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确定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标准设置审批。跆拳道、游泳、篮球、足球等体育、劳动技术教育等综合性实践活动,应当按照国家和我市的有关规定进行许可。

同时,不再审批新建学前教育阶段儿童校外培训机构和普通高中学生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机构不得开展学前教育阶段儿童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培训班等名义开展学前教育阶段儿童线下学科(含外语)培训。

普通高中学生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坚决减少学科校外培训,鼓励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科校外培训机构转型发展。现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同时登记为营利性培训机构。

现有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取得相关部门主体许可或者仅取得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符合审批条件的,依法依规审核后颁发办学许可证;不符合要求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责令终止办学。

规范化培训:严禁超标准进行高级培训

按照国家制定的《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教材管理办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六大科目超标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及《校外培训机构学科培训备案审批操作指南》,培训机构要做好学科培训班名称、培训内容、招生对象、时间安排、上课时间等备案审核工作,未经备案不得开展招生培训。严禁超标准进行高级培训,严禁非学科培训机构从事学科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严禁直接使用境外教材

校外培训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科培训。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在周末、寒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面向学生和家长销售线上线下课程和班级套餐。已经出售的,要进行清理整顿。工作日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 30,不得留作业。培训机构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的个人信息。

在教师资格管理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也不得高薪挖走学校教师。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教师和教职员工的基本信息和资格证书应当在机构显著位置公示。在华聘用外国人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在境外聘用外国人开展培训活动。培训机构应当依法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加强监管:坚决打击校外培训违规行为

在校外培训机构正常经营监管方面,我区将加强培训广告管控、收费监管,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和完善违法查处机制,坚决打击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广告牌、网络平台发布、播放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使用教科书、教具、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禁止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区教委将严肃查处各类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坚持公益属性,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确定培训机构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学科校外培训机构要按照物价部门制定的校外培训收费指导政策,将其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完善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方式,对所有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实行第三方收费前监管。特别是鼓励先培训后付费,一节课(或者一周,或者一个月)就卖出去了。坚决禁止“培训贷”,切实防止“退费难”、“卷款跑路”等问题。

同时,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批准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校外培训。区教委将联合其他部门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依法依规严格查处无证无照办学机构,坚决打击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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