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保护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就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我,主张优先在网上处理各类诉讼事务
疫情防控期间,请优先选择人民法院网上服务平台、湖南网上法院、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等网上方式申请立案、提交诉讼材料、查询信息、网上退费等事项;建议通过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和网上认证系统办理保全和认证事项;诉讼前和诉讼中自愿调解的,建议申请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调解;如需诉讼咨询,联系法官,查询案件信息等。,可以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
1、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
2.湖南在线法院:点击进入。
3.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点击进入。
4.人民法院网上安全系统:点击进入。
5.在线认证系统
6、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7.12368诉讼服务热线
二。不方便在线处理的替代邮寄方式
如不方便网上提交诉讼材料,可邮寄至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曙光中路289号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邮政编码410007,并请在邮寄封面注明“材料事项”和“移送部门”。
三。在线试用和审计指南
疫情防控期间,对确需开庭审理的案件,优先采用互联网庭审方式进行网上审理;因疫情防控等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庭审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可以通过受理通知书、庭审预留电话或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联系法官申请延期开庭或网上开庭;疫情防控期间,不建议在我院参加病例。如确需出席庭审,应提前向我院审判长申请。
四。处理信件和电话的指南
投诉信访相关事项可通过网上投诉信访平台、邮寄材料(邮寄地址同上),或拨打0731-85480668二院立案(信访)电话等非接触方式办理。
五、如确需在本院办理诉讼业务,请遵守以下规定
1.请服从工作人员引导,自觉遵守探视和疫情防控制度,所有来院人员自觉接受“三码联查”(健康码、行程码、湖南地方码);
2.请主动配合测温,全程佩戴口罩,遵守“分开处理,一米外等候”的原则。事情处理完后,你要及时离开;
3.出现发热、咳嗽等身体不适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人,根据行程在14天内去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人,与感染者的活动轨迹重叠的人,健康代码为红色代码或黄色代码的人,不允许进入医院区域;
4.省外非中高危地区的人来医院就诊,需要提前给法官打电话预约,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才能进医院。
以上疫情防控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我院将努力提供更安全、更便捷、更高效的司法服务,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