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办理异地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
近日,根据公安部有关部署要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公安机关经过充分的技术准备和协调,在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基础上,决定自2021年10月20日起,在长三角地区首次启动办理居民身份证“跨省办理”试点工作,进一步方便跨省工作、学习和生活。
申请材料:
(1) 年满16周岁的公民:申请人提交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之一;
(2) 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其监护人陪同的,须提交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未登记亲子关系的,提交申请人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以及申请人的户口簿和合法稳定的就学、居住证明材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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