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中国鸟龙2022-09-04  7

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冠肺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目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在高位运行,新的变异毒株不断出现,中国不断面临巨大的疫情输入压力。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以下简称“两节”),境外归国人员增多,境内人员流动性加大,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加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等重大活动将于近期举行,疫情防控任务艰巨繁重。为做好“两节”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一般要求

坚持“外防投入,内防反弹”的总策略,坚持常态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坚持科学、准确、严密的疫情防控,加强疫源控制,加强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加强多渠道监测预警,加强重点环节疫情防控,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落实,最大限度减少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健康安全的节日。

二、加强疫情源头控制,防止境外疫情输入。

(1)严格做好境外远程防控工作。不断完善远程检测工作,加强出入境管控、边境地区联防联控和与周边国家的防疫合作。严格执行来华航班、机组班次等熔断机制。加强乘务人员防疫管理,细化旅客和乘务人员个人防护、客座率控制等机上防疫措施。严格执行入境导航空设备消毒相关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全面落实“客货共停”政策,督促跨境运输企业落实“人货分离、分段运输”要求。真正需要入境的货运司机严格闭环管理,不允许与国内人员接触。

(2)严格实施进场人员和高危岗位人员闭环管理。严格实施出入境人员从口岸入境、检疫、核酸检测、转运分流、隔离观察到居家健康监测的全过程闭环管理。对陆、空空和水口岸接触入境人员、货物和环境的高危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高危岗位人员,严格执行底数明确、人员固定、防护规范、全闭环、高频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做好岗前培训。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港口城市闭环管理力量配置,确保工作人员工作期间有集中住宿场所,把闭环管理落实到位。

(三)严格入境高风险货物和口岸环境的检查和消毒。进口冷链食品量大的口岸城市要加快集中监管仓库建设,对进口冷链食品入库进行统一消毒和检测。海关、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疾控等部门应当根据职责,督促相关企业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各环节的疫情防控要求,加强新冠肺炎监测检测和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预防性消毒。定期对航站楼、候车室、口岸客运站、机场廊桥及入境旅客使用的设施环境进行预防性消毒,增加旅客和行李高频接触物表面的消毒频次,对入境车辆进行严格消毒,对运送感染者的口岸车辆进行严格消毒,及时开展消毒评估,对入境车辆产生的固液废物进行严格规范处置。

(4)加强对境外口岸传入疫情的防控。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加强口岸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口岸城市范围并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陆路边境口岸城市(与港澳口岸相连的除外)出境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核酸筛查。加强口岸防控的组织领导,实行“一口岸一专班,一口岸一策”。各口岸城市要在2021年12月初成立口岸防控专班,专班每周至少召开一次调度会;2021年12月中旬前进行模拟应急演练,全面检查各项应急准备和处置流程运行情况。口岸联防联控机构要派出由分管领导、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的工作组进驻口岸进行监督指导,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实,守住口岸疫情输入的防线。

(5)加强移民集中隔离场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的感染防控。各地特别是口岸城市要进一步严格管理移民集中隔离场所的人员封存、物品和环境消毒、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环节,堵塞漏洞,坚决防止交叉感染。对存在可疑交叉感染的集中隔离场所,立即回溯疫情,全面排查评估风险,对所有风险人员重新计算并延长隔离时间。严格隔离人员解除标准,满足人、物、环境三样阴性方可解除隔离。督促被隔离人员严格做好个人防护,通过点对点闭环管理返回居住地,做好7天居家健康监测。医疗机构严格控制人流和物流,对所有从业人员实施标准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加强陪护和探视管理,接收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后立即实施环境和设备消毒,防止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在集中隔离场所和医疗机构派驻感染防控监督员,加强驻地指导。

(6)严防奥米克隆等新突变菌株的输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病毒变异和流行趋势的研判,根据病毒变异和传播特点,评估各类从业人员防护措施的有效性,有针对性地完善本地行业防控措施。相关口岸城市要密切关注周边国家和地区变异毒株的检测情况,增强病毒基因测序能力,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措施。有关部门和企业应及时评估现有新冠肺炎诊断试剂、疫苗和药物的有效性,并做好研发工作。

第三,加强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1)严格人员差旅要求。

1.中高风险区县(市、区、旗)人员严格限制出行。

2.中高风险区所在市内其他县(市、区、旗)人员非必要不出行。如果他们确实需要旅行,必须在48小时内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严格限于中高风险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旗),其他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不必。

4.高危岗位人员尽量避免出行。如确需外出,必须离岗14天以上并在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报告。

5.严格落实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立即暂停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在中高风险地区省(区、市)经营跨省团队游和“机票+酒店”业务。暂停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在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从事团队旅游和“机票+酒店”业务,陆地边境口岸城市要及时向社会发布自由行风险提示。

6.发热病人、卫生代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积极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感染风险排除前不要出行。

7.优化调整学校寒假时间,安排春季学期错峰开学返校,做好“两节”期间留校学生管理服务工作。合理调整企业放假和复工时间,引导农民工错峰返乡。或者高校农民工较多的企业,可能要求学生或农民工在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或工作。

以上出行要求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内的出行要求由各地根据当地疫情和实际情况制定发布。

(2)加强春运高峰疫情防控。交通运输单位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运组织保障工作,区分疫情不同情况,制定防控预案和分类应对预案,加强培训演练。交通运输站场要根据客流需求及时增加开放进站口和安检通道数量,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旅客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扫描或核对工作;加强站内客流组织,有序引导旅客分散候车;增加口罩和消毒液的储备,在出入口等显眼处方便旅客购买和使用。增加运输站场和车辆的通风、消毒等措施的频次。严格控制高铁、火车、长途客车、客船等车辆的载客率,减少车辆内人员聚集和行走,提醒旅客保持安全距离,做好戴口罩、手部消毒等个人防护。加强旅游、交通、餐饮等行业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管理,监督和指导工作期间的个人防护。

(3)加强对重点归国人员的排查。农村和城市社区要做好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重点返乡人员、口岸高危岗位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高危岗位人员的安排和网格化管理。14天内,相关人员回国后应做好健康监测,不得外出或不必要的聚集。

第四,加强多渠道监测和预警

(一)严格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进一步强化发热门诊的“哨兵”作用,严格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要求。对所有发热患者进行核酸检测,4-6小时内反馈核酸检测结果。在测试结果反馈之前,对所有患者进行观察。鼓励医疗机构配备核酸快速检测设备,减少发热患者等待时间和交叉感染风险。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严格可疑病例闭环管理。不具备诊疗条件的医疗机构不得对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患者进行常规诊疗。

(2)建立核酸检测结果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对口岸地区进口货物、入境货车司机、入境船员、口岸从业人员和入境旅客的核酸检测信息进行动态采集和监测,建设和完善核酸检测数据库,加强数据共享。当陆路口岸(通道)货车司机和进口货物核酸检测阳性率明显升高,或入境航班旅客核酸检测阳性率升高时,口岸防控专班立即启动风险评估研判机制,积极对相关人员开展强化监测,及时排查局部感染隐患。

(3)完善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做好口岸地区、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工作,多渠道收集药店、教育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农贸市场、网络媒体等重点场所预警信息,提高信息研判和预警响应的及时性。各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每周组织分析监测信息,评估疫情传播风险,动态调整防控措施。

动词 (verb的缩写)加强重点环节疫情防控。

(1)严格控制集会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览和促销活动,减少农村集市的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举办会议、集会等活动要控制人数,尽量召开网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的活动要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弘扬节约之风,尽量不举办大型聚会活动,提倡家庭聚餐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推迟,丧事从简,不办酒席”。如果真的有必要,尽量缩小活动规模。承办5桌以上宴席的餐饮单位,要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确保用餐人员在落实扫码、现场测温、佩戴口罩等措施后进入就餐场所,并做好餐厅的通风和消毒工作;个人自行举办5桌以上酒席等聚餐的,须向当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告,落实当地疫情防控规定。避免在边境城镇举行大规模人员聚集活动。

(二)加强旅游景区和公共场所的疫情防控。景区、剧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员工接待上限,落实门票预约制度,及时疏导客流,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工作。完善旅游景区分级应急预案,做好保洁、消毒和公共卫生工作。加强旅游景区饮用水、食品和环境卫生,保障群众正常旅游活动,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三)加强重点单位和场所的疫情防控。做好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饭店、民宿、学校、建筑工地、工厂车间、养老福利机构、监管场所等重点单位的常态化防控,督促落实新冠肺炎加强预防接种,加强健康监测和核酸采样,落实“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工作人员和游客应佩戴口罩,并采取体温检测和卫生编码检查等措施,避免该场所聚集性疫情的发生。落实餐饮单位防控责任,保管防疫用品,员工佩戴口罩,严格扫码测温,倡导控制用餐人数和用餐距离。

(4)加强个人防护。开展多渠道科普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加强自我防护,在公交、电梯等封闭场所和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佩戴口罩。注意勤洗手,咳嗽或打喷嚏时遮挡,保持1m以上的社交距离。室内要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空气流通。60岁及以上人群、严重慢性病患者等。,应尽量减少前往人群聚集场所。

(5)积极推广疫苗接种。加快新冠肺炎疫苗加强针接种工作,确保有接种需求的人群及时获得加强针接种服务。积极稳妥开展3-11岁无禁忌人群预防接种,做好60岁及以上老年人预防接种工作。

六、强化疫情应急能力。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明确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个责任”,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制,统筹疫情处置和民生保障。各级联防联控机制始终处于活跃状态,各专班保持24小时值班。相关边境省份和口岸城市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进一步加强与外方的沟通协调,建立多层次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措施对接、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合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履行指导和监督职责,依据法律法规对行业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加强宣传引导,促进个人和家庭自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2)做好人员和物资准备。各地要指定综合能力强、治疗水平高、感染防控基础好的医院作为定点医院。加强核酸检测能力的储备。口岸和陆路边境通道所在地区和基层单位要加强移动式核酸检测设备储备和检测力量配置,依托现有资源加快核酸检测信息系统建设。预留一批符合要求的集中隔离场所,建立备用集中隔离场所清单。加强疫情控制、核酸检测、治疗、社区管控、监督等队伍的培训和演练。,并做好待命服务安排。制定合理的防疫物资清单,建立储存和轮换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细致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培训工作,尽快开展疫情处置演练,压实责任,及时查漏补缺,着力解决防控措施“最后一公里”问题。

(3)加强应急反应速度。一旦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要严格执行《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和《聚集性疫情应急预案》的要求,立即启动应急指挥系统,迅速实施推进指挥、扁平化运作,省级决策,市县两级落实。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等部门负责同志将带队指挥处理。感染者原则上应在确诊后5小时内划定中、高风险区,并向社会公布。力争24小时内落实相关应急措施,严格限制风险人员流动,严防疫情跨区域扩散,尽快控制疫情。各地要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精准防控水平,提高疫情防控流程和风险人员排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七、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落实。

(一)在国家层面开展专项督查。“两节”期间,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派出防止境外疫情输入专项检查组,重点检查陆、水、空空口岸和边境口岸、集中隔离场所、国际航行船舶修理厂、进口冷链企业、集中监管仓库等疫情输入风险高的场所。,重点进行实地暗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检查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薄弱环节,并及时反馈相关地方,督促其成立。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向全国通报,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重点做好疫情严重的与周边国家接壤的口岸地区和多次发生局部疫情的口岸地区的防控工作,必要时开展“回头看”。各地要追究相关个人、经办人、领导干部等责任。根据法律法规,针对与疫病有关的违法行为。

(二)督促各地开展自查。各地要全面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自查,坚持明查暗访相结合,认真查找防控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及时补齐短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方面整改落实。对于典型问题,要告知他们,用案例警示他们,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对问题多的单位,要督促整改到位。

(三)加强日常执法监督检查。卫生、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日常执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突出公共场所、餐饮单位、医疗机构、学校等重点单位,对宾馆等住宿场所、影剧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等封闭场所落实国家卫生标准和防控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做好首都疫情防控和北京2022年冬奥会、残奥会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季残奥会疫情防控与主办城市疫情防控全面融合、整体推进。落实北京2022年冬奥会、残奥会疫情防控总体方案,开闭幕式、场馆、观众组织等领域疫情防控方案,防疫手册,北京市严管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发布的各项防控措施,对照标准,查漏补缺,确保万无一失。实施科学分区分类、闭环管理等防控策略,坚持人、物、环境同检同防,对境外人员实施严格闭环管理,做好观众组织和疫情防控工作,全面严格落实戴口罩、少聚集、疫情防控区不重叠、不同人群路线不重叠等措施。

本方案实施时间自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本计划中的措施是基于当前总体稳定的疫情。如果发生大规模局部疫情,存在异地扩散风险,在疫情应急处置的基础上,对跨区域人员流动和风险人员排查采取更严格的措施。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1477594.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