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以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集团”)为独立发起人,以其与生产微型汽车及发动机相关的经营性净资产及其在重庆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的股权,折合5.0619亿股,于1996年10月31日向外国投资者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长安汽车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重庆号。28546236-3)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