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时间
(一)活动时间
2022年4月2日10: 00至2022年4月12日24: 00发放代金券。参与者将通过南宁市青秀区微信软件及相关公众平台进入“乐购青秀”小程序,参与线上领取代金券。
(二)青秀券的交付方式:
2022年4月2日至2022年4月12日,每天上午10点限量发放。
二。凭证面值
餐饮券:30减5,160减30,240减50,300减65。
零售券:99减16,139减25,299减65。
酒店代金券:198减40,300减60,498减100。
旅游券:199减25,299减36。
实际消费金额必须达到凭证核销门槛才能使用青秀券,每张凭证付款后自动核销。
青秀券仅限本地使用,不支持跨区域使用。青秀券可与商户(机构)券结合使用,每次购买只能使用一张券。
被盗青秀券限时7天,过期作废。“日”为自然日,使用截止时间为第7日24:00前,自领取优惠券当日(含当日)起计算。
三。收集凭证的渠道
活动期间,参与者通过微信搜索或其他方式进入“乐购清秀”微信小程序,即可参与优惠券领取活动。每位参与者只能使用一个微信号参与本次活动。同一微信号、同一手机号、同一身份证号视为同一用户。
每批券发放时,消费者可任意面额抢一张券,每张券每批限购一张。领取优惠券后,可以在“乐购清秀”微信小程序“我的优惠券”中“我的= >”进行查看。
四。优惠券使用规则
(1)优惠券自成功领取之日起7日内有效,过期不能使用。截止日期以优惠券展示时间为准。
(2)单次支付只能使用一张优惠券。优惠券不可重复使用,不可拆分,不可转让、倒卖、赠与、拒付、伪造、涂改,无效。
(3)在最终支付过程中,消费者可以通过微信支付使用亲戚卡以外的支付方式进行扣款。如果他们选择亲属卡支付,他们将无法使用代金券。
(4)只有通过微信支付平台,在指定门店或商户进行线下消费时,才能在最终支付环节通过微信支付进行抵扣和使用。同时可以兼容商家或金融机构的其他优惠活动。
(5)如果您对特定商家或店铺是否可以使用代金券有疑问,可以向商家或店铺咨询详情。
五、使用代金券的商户范围
青秀券只能在线下实体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消费,在线支付时使用,不能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
青秀券发放期间,消费者抢到的券只能由参与商家使用;
六。退款规则
(1)在退货或退款的情况下,退款金额以用户实际支付的金额为限。
(2)当用户因使用代金券的交易而获得全额退款时:
1.如果优惠券仍然有效,将自动退回,用户可以继续使用优惠券。
2.如果优惠券已经过期,优惠券将不会退还给用户。
(3)当在用户使用优惠券的交易中发生部分退款时:
退款将按照用户实际支付金额与优惠券金额的比例返还给用户,优惠券不能再次使用,无论是否在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