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南头镇申领退役军人优待证所需材料
中山市南头镇办理退伍军人优待证所需材料
申请材料
(一)退伍军人优待证。
1.身份证;
2.户口本;
3.退役士兵的复员证、退伍证、部队退役证、退伍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材料及其他需要的材料或证明;
5.本人可以现场拍照(推荐),也可以提供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为300DPI,大小为20KB-50KB】。
(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
1.身份证;
2.户口本;
3.烈士证书、因公殉职士兵证书、阵亡士兵证书等。;
4.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关系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5.本人可以现场拍照(推荐),也可以提供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为300DPI,大小为20KB-50KB】。
注:非本地户籍常住户口所需材料按省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