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海东市疫情防控最新政策(持续更新)
2022海东市疫情防控最新政策(持续更新)
更新时间:7月5日
1。从省里回海东的外地人员配合做好报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9版)》要求,从本地疫情高、中、低风险地区返回海东的人员,特别是安徽省宿州市、无锡市、江苏省徐州市请通过“健康青海”小程序平台,在到达海东前24小时向海东报告或因特殊原因不能提前报告的,必须在到达海东后2小时内报告,并配合相关防控措施。对不报、迟报或不配合防控措施造成疫情扩散风险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报告流程:
二。对返回海东的人员实行分类管理措施。对7天内有高危地区居住史的返回海东人员,进行集中隔离7天的医学观察,并在集中隔离的第1、2、3、5、7天进行核酸检测。对7天内曾在中度危险区生活过的人员进行居家隔离7天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的第1、4、7天进行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7天内从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其他低风险区返回海东的人员,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做好健康监测。
县指挥部电话号码:
乐都区总部:0972-8622340
平安区总部:0972-8687697
民和县指挥部:0972-8522069
县互助指挥部:0972-8310066
华县总部:0972-8712395
循化县指挥部:0972-8818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