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顺德区零售药店药品定点销售通知 附药店名单
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疫情防控目录药品定点销售的通知
辖区内的药品零售企业:
目前,国内各省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周边城市继续出现零星疫情。为充分发挥药品零售企业的“哨兵”警示作用,根据新冠肺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月15日零时起,对全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目录内的药品实行定点销售。
一、全区有22家定点药店(附件1)可销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的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的药品。定点药店以外的药品零售企业暂停销售目录内药品。所有药品零售企业暂停目录药品网上销售。
二。在执行原有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目录内药品由定点药店销售,并增加核酸检测结果的核查。只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才能购买目录内的药品。药店要对核酸检测结果拍照,存档备查。
三。各药店应根据卫生健康部门每天发布的最新疫情风险等级提醒,继续查验悦康码旅行卡。如显示到达或经过省外或省内高危地区,需要重点关注的地区,应向社区三人小组报告,进行后续核酸检测。各镇市场监管所要继续加强对辖区药店的监督检查,督促定点药店落实目录内药品实名登记报告制度,督促非定点药店落实其他疫情防控措施。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4日
附件1:顺德区可销售《目录》药品的定点药店名单(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