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瓮安县1名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人员行动轨迹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关于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行动轨迹的公告
2022年3月29日,接到工作指令后,瓮安县有一名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张)。瓮安县接到指令后,立即开展人员排查、布控等相关工作。目前,张及其相关人员已被转移至县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医学观察。张回到骨灰盒后,两次核酸检测都是阴性。经调查核实,张的活动轨迹如下:
2022年3月27日,0:35从贵阳龙洞堡机场免费乘车,3点左右到达瓮安县永阳街道办事处丽景社区家中。之后就没出去过。16:52从丽景小区步行到瓮安县人民医院采集核酸,然后步行到学府雅苑,17:27在学府雅苑乘5部电梯上楼。7: 50离开学府雅苑,18: 05-18: 20在七星农贸市场买菜,然后步行回丽景小区的家,没有出门。
2022年3月28日,9:30出门走到永阳街七星丁字路口,9:38在街坊杂货店买烟,9:45在七星桥公交站坐4路车,在伊人泉站下车,10: 05-10:29在文峰农贸市场买菜,10:29在伊人泉买菜。11:33在永和邮局寄包裹,11:40在永和信用社办理业务,11: 50-14: 50在永和木孔家买药,14:52在何勇镇卫生院买药,15:37坐永和班车(车牌:桂JB8389)到瓮安,16:34在文峰农贸市场买菜(猪蹄)。
2022年3月29日,4时25分,县医疗救治组闭环转运至县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上述时间段内与该密切接触者有过偶遇的,应第一时间主动到所在村(社区)报告,接受健康管理,进行核酸检测,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请密切关注官方信息,不要轻信谣言、造谣、传谣。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瓮安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