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列车上棒状物品长度不得超过200厘米,动车组列车长度不得超过130厘米。
2.根据《铁路旅客运输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旅客的随身物品应当自行保管。每人免费携带物品的重量和核体积为:儿童10公斤(含免费儿童),外交官35公斤,其他乘客20公斤。每件物品的长、宽、高的外形尺寸总和不得超过160厘米。不超过200厘米的棒状物品;重量不超过20kg。残疾人折叠轮椅可免费携带,不在上述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