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素平卖身埋葬了她的父亲,把她的钱留给了他的弟弟进行科学研究。她用自己的化名陈三亮去妓院。后来她因冤入狱,负责此案的官员是她的弟弟。但她弟弟收了贿赂,想把陈三亮打得招供。陈三亮仍然不肯让步。在审讯过程中,他的弟弟认出了她的妹妹,但拒绝承认她,因为她是一名妓女。最后一个督察听了陈三亮的申诉,为民把她弟弟辞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