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以外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迁入指南
申请条件:
呼和浩特市外高校毕业生。
设置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呼和浩特市户籍管理办法》;
3.呼和浩特市户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加工材料:
1.个人申请;
2.居住证;
3.接收单位的证明;
4.人才服务中心证明;
5.落户人员的毕业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受款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办理流程:
由市区派出所户籍室直接办理,开发区、县城由派出所、公安局审批后办理。可以落在自己合法稳定的住所,人才服务中心或者单位集体户。如果单位没有集体户,也可以叫亲戚朋友来落户。
处理地点:
户籍派出所
电话:
新城支行:6521891
惠民支行:3821142
玉泉支行:6609883
赛罕分部:5277038
土气公安局:8152810
和县公安局:7195411
清水河公安分局:7915157
武川县公安局:8895858
处理时间限制:
呼和浩特市四区由派出所户籍室直接办理,开发区和县经审批后由派出所和公安局办理。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至下午2:30至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