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三天来厨房,亲自洗手做汤。
我不知道婆婆的味道,先做好嫂子的味道。
[作者]: 王建(约767年—约830年):字仲初,生于颍川(今河南许昌),唐朝诗人。其著作,《新唐书·艺文志》、《郡斋读书志》、《直斋书录解题》等皆作10卷,《崇文总目》作2卷。
[翻译]:结婚三天后来到厨房,自己洗手做汤。
不知道婆婆是什么味道,让嫂子先尝尝。
1.三天:古代习俗,新婚妻子婚后三天要在厨房做饭。
2.汤:一般指做稠的菜。
3.“不熟悉”一句:意思是不熟悉婆婆的口味。熟悉:熟悉。阿姨的饮食习惯:婆婆的味道。
4.发送:让。大嫂:做个“小姑娘”。我丈夫的妹妹。也叫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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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这组诗有三首,其中第三首(“第三天,代替我做饭”)最受推崇。以下是中国唐文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韵学会常务理事兼诗学分会会长、安徽师范大学中国古代文学博士生导师俞树成教授对这首诗的赏析。
“新媳妇难当”——这种观点在旧社会被广泛持有。但也有一些新媳妇找到了应对困境的办法,让事情的发展变得富有戏剧性,甚至富有诗意,比如王建的那首诗。这也是唐代封建礼教控制相对宽松,女性心灵手巧,智慧过人的体现。
第三天,代替我做饭,洗手做新娘汤。古代女性婚后第三天,俗称“三朝”,习惯上是在厨房做饭。“三天”,就是看它的“新娘子”。“洗手做新娘汤”和“洗手”标志着她第一次用自己的双手在丈夫的房子里开始劳动,显示出新妻子是认真的,并试图做得干净清爽。
但是,婆婆喜欢什么样的食物,她还不得而知。大大咧咧的媳妇可能以为自己按照自己的口味做了一手好菜,其实公婆是皱眉头的。所以,细心聪明的媳妇,考虑的更远一步,想提前掌握婆婆的口味,让婆婆第一次吃到自己端上来的菜就满足了。
我决定,不是我的岳母,而是我丈夫的妹妹应该有菲亚特的味道。多么聪明、细心,甚至还带着狡猾的新娘子!她想出了一个妙招——让小姑先尝尝汤。为什么要让嫂子先尝一尝,而不是像朱清玉的“赏金献水部”那样问老公?朱筠说:“画眉之深不在时。”她之所以问老公,是因为只有老公能在深夜的洞房问她。厨房是我嫂子经常光顾的地方。汤做好之后,想要一个能代表婆婆的人,就得尝一尝。所以,从“三日入厨”到“洗手”,再到“但我老公的小妹妹要有菲亚特的味道”,不仅与人的身份密切相关,还与具体的环境和场所密切相关。虽然语言简单。但是很体面,也很合理。新娘的聪明、巧思、巧思跃然纸上。“但我丈夫的妹妹应该有菲亚特的味道”真的是每一个细节的精神。沈德潜评论说:“当一首诗达到它的真实点时,一个词就不容易了。”
《新娘子词》的典型意义当然能让人想到这些,但直接写这些诗难免会俗。在这首诗中,它富有诗意,耐人寻味,因为它与新娘子的心灵手巧、小姑的天真无邪以及婆婆与新娘子的爱情有关。
像这样的诗歌,对于如何从生活中发现和把握诗歌主题,似乎给了读者一些启示。
读这首诗,人们无疑欣赏到了新娘子的智慧和算计,诗意就在这里。新新娘遵循的其实是这样一个推理过程:一、前提:如果长期生活在一起,会有相似的饮食习惯;第二,嫂子是婆婆带大的,饮食要和婆婆一致;第三,这样我们就可以从她嫂子的饮食习惯推断出婆婆的饮食习惯。但这种推理过程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法与诗歌相结合。正如有人在注解这首诗时所说,“我们初入社会,对一切都不熟悉,只好先教有经验的人。”(俞守贞《唐诗三百首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