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的家庭:
根据《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京房发〔2012〕10号)、《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房发〔2015〕14号)和《关于提高海淀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标准的通知》(合房改字〔2015〕51号),现将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查范围
按照以下方式参与年度评审:
一是2021年5月前取得北京市海淀区公共租赁补贴登记资格的家庭;
二是2022年1月前已开始领取公租房补贴的家庭。
家庭审查详情见附录1。人均月收入申报范围为审核当月(即2021年3月至2022年2月)前十二个月的收入。
二。声明
(一)年度审查申报
1.已勾选的家庭,请到海淀区指定公租房项目(见附件2)领取《北京市海淀公租房租金补贴申请表》。不在指定公租房项目的家庭,可在符合条件的街镇住保窗口领取申请表,并于2022年4月15日前将年度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至符合条件的街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未按要求申报的家庭将于5月停止发放补贴。
2.2022年4月15日年审材料逾期的,最晚到账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对逾期未报的家庭,从审核通过的次月起发放补贴,暂停期间不补发。逾期不报的,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视为自愿放弃公共租赁补贴资格,资格自动失效。
三。应用程序调整和处理
(1)资质变更或终止
年审期间,如果户籍、人口、住房、收入、资产等。申请人发生变化,导致公共租赁补贴水平发生变化的,经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实不再符合原公共租赁补贴标准的,仍符合其他租赁补贴标准的,应当办理资格变更,资格变更备案后的次月起,按照调整后的金额发放补贴金额。不再符合公租房补贴标准的,予以终止,从资格终止备案的次月起停止发放补贴金额。
注: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变化到2400元以上及以下的,将引起北京市和海淀区公租房补贴资格的变化。你要主动终止原补贴资格,再申请新的。
(二)未如实申报和处理情况的
在审核过程中,申请人家庭未如实申报或者未主动申报户籍、人口、婚姻、住房、资产、收入、工作等变动情况的。60日内,经核实情况属实的,视为虚报,列入不良信用档案,五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
四。申请条件和补贴标准
(一)北京市公共租赁补贴资格申请条件
一是除租住的公租房外,没有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已腾空的。二是3人及以下家庭净资产总值低于57万元;四人以上家庭净资产总额低于76万元。三是承租的公租房必须通过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公开摇号获得。四是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400元。
补贴标准为:
备注:补贴公共租赁住房的最大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的城镇居民、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的其他家庭、廉租住房市场租金补贴资格的家庭,以上三类家庭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
(二)海淀区公共租赁补贴资格申请条件
配房、资产、公开摇号,除户籍、收入规定外,参照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资格条件。1.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区必须是海淀区城镇户籍。二是申请月份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5000元;2个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3200元;三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400元。
补贴标准为:
特此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住房保障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
附件下载:
gt gt海淀区2022公租房补贴资格审核家庭一览表。电子表格文档
gt gt可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表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文件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