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退役军人优待证申请指南
退伍军人优惠卡申请指南:
申请材料:
1.如本人申请,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电子照片等相关证件或材料。
2.委托他人申请的,受托人还应当提供受托人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或者材料。
申请地点:
1.退伍军人原则上应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退伍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2.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乡镇(街道)的退伍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3.安置地退伍军人事务部门接收退伍军人时,可根据对象本人意愿完成申请。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发布地点:
申请人可以申请其户籍所在地或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颁发的优待证。
注:办理所在省发放的优待证的,应符合所在省(区、市)退伍军人事务办公室(局)的相关规定。不符合常住户口所在地省(区、市)退伍军人事务厅(局)有关规定的,可根据申请人意愿,转入申请户口所在地省份发放优待证。
温馨提示:申请前,申请人要建档立卡。
申请人填写完备案卡后,可向户籍所在地或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退伍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