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疫情期间办理车辆通行证说明(附流程图)
1.通行证的车辆应为运输货物的货车,物资种类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种类如下:畜禽、畜禽产品、鲜奶、饲料、兽用疫苗、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蔬菜、水果、种子、肥料。私家车和运送工作人员的车辆不属于稳定和有保障供应的运输车辆范围。
2.各县(市)、区负责统计本辖区内农业生产企业所需车辆通行证,填写《物资保障运输车辆信息统计表》。每天9:30前,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上报至市农业农村局,红头文件要有一把手签字和单位公章。各县(市)区必须严格审核上报的车辆信息。一旦出现通行证使用不当,后果自负。
3.已领取身份证号的企业和个人应严格按照申请信息办理,一个车号对应一个车号。绝对不允许私自更改号码对应的车牌号。
电话:0434-3626353
四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