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共有产权房碧岸澜庭最新消息

起得比鸡早2022-09-01  11

2022北京房山区碧岸澜庭二期共有产权房剩余房源销售公告

截至目前,房山区彼岸兰庭项目(二期)剩余264套房源,119-122㎡两居室209套房源,三居室55套房源,销售价格28600元/m2(毛坯交付)(详见附件1)。为简化销售流程,方便家庭购房者申请,高效推进项目销售,加快解决符合条件的家庭购房者需求,我委拟将上述房源销售安排公告如下:

一、购买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无房家庭可以申请购房: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的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2.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3.非京籍申请人除上述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家庭成员在京无住房,在京无购房记录,未享受过保障性、政策性住房。

(2)已申领居住证,且申请人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60个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家庭已签订购房合同或安置房(拆迁)补偿协议。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移记录。

3.有住房家庭的夫妻离婚后单独申请,申请时间距离婚时不满三年的。

4.申请人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且申请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尚未拆除。

家庭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和公有住房(含直管自管公房)后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当在网上签订购房合同前作出腾退所承租住房的书面承诺。

二。销售流程

(1)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彼岸兰庭项目(二期)剩余房源情况、销售时间、销售形式进行一次性公告,实施动态监管。营销期间,本项目剩余共有产权住房不进行销售公告。

(二)销售单位对线下有意购买的家庭进行登记(登记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9:00-下午17:00登记地点:房山区彼岸兰庭接待中心。为防止人员聚集,疫情防控期间,需在售楼处电话预约现场登记(预约电话:010-69367396)。有意向购买的家庭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接待中心,根据报名时间确定选房顺序号(精确到秒)。公证处的视频资料将被保留,销售单位将现场公示登记结果。

(3)形成阶段性销售形式。每月开放共有产权住房认购端口,,每月认购截止日期为每月10日。每月11日至13日,销售单位将其拟购买家庭的信息录入系统,由相关部门依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已购买家庭的资格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结果。审核结果在售楼处公示,由售楼单位通知每个申请家庭。审核结果为“未通过”的家庭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本人可在结果公示后3日内持证明材料向项目售楼处提交资格复审申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审核完成后,将审核结果在售楼处公示,并通知申请审核的家庭。对符合条件的家庭,销售单位应当按照购房家庭购房登记的时间顺序办理房屋销售手续。

(4)选房规则

1.购房家庭应根据选房开始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候选房源。选房时,工作人员会按照登记顺序号叫选房人的名字(审核未通过的家庭不再叫进选房人)。如果选房人不在场,则视为迟到,工作人员会叫下一个选房人按顺序选房。如果迟到的选房人在公共选房人结束时间之前到达,则选房人的顺序转到他到达时正在选房的家庭。

2.申购家庭在公开选房日结束时间未到场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3.每个申购家庭不得超过2人进入选房现场选房。每组购房家庭选房时间限制不超过五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房的,后续购房家庭可同时选房。后续购房家庭选房与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房的家庭意向房为同一套房的,以后续选房为准。

4.完成全部选房手续后,选房家庭应在《北京市购房协议书》约定的时间内,与北京市保障性住房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购房款。选房家庭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买卖合同并支付购房款的,视为放弃本次购房资格。

5.每次选房后,售楼单位都会在售楼处公示选房结果,并动态更新。如果一次出售后还有剩余房源,可以按照上述模式循环出售。

6.在这个项目中,过去已经选房的家庭放弃已经选的房子,被放弃的房子将纳入剩余房源的分配。

(5)选房前,销售单位应在公证处的监督下进行电话告知;选房当天,公证处将对选房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三。放置对象

碧兰亭项目(二期)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住房安排将综合考虑房山区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户籍人口数量等因素综合确定。本项目的配售对象为以下两类:

(一)房山区户籍的无房家庭,在房山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的无房家庭,在房山区工作的非北京市无房家庭。

(2)本市六区(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无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六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无户籍居民家庭,本市其他区无户籍居民家庭。

四。监督和管理

(1)为确保共有产权房剩余房源销售的公平公正,房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对销售行为进行监管,公证处将对房屋销售的登记、电话通知、现场选房、弃房、统计等进行公证。

(二)申购家庭应在申购阶段如实提交家庭信息,并如实承诺符合本次申购的相关条件。选房前提交的纸质材料应与网上家庭信息一致。通过隐瞒家庭住房情况、伪造相关证明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办法》取消资格,十年内禁止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政策性住房;开发企业与之解除合同,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相关单位和销售单位工作人员在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审核、公示、销售、退出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需要说明的问题

(1)申请人及所有家庭共同申请人在集体土地上有合法房屋且购买共有产权房屋的,须承诺集体土地上房屋被拆迁的,在补偿安置时不选择房屋安置补偿方式,或者将共有产权房屋腾退后选择房屋安置补偿方式。

(二)申请家庭应当推荐一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并如实配合售楼处工作人员填写家庭信息。家庭未如实填写家庭信息或家庭信息失实,导致网上信息与实际家庭信息不一致而未通过审核的,不予接受审核,不得参加选房。

(3)申请家庭放弃选房或选房后未签订购房合同,累计两次及以上的,3年内不得再次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四)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发〔2017〕16号),经市政府批准,彼岸兰庭项目(二期)A区1-7号楼、B区6号楼由集资房改建为共有产权住房,按共有产权住房进行销售和管理。

本项目土地供应方式不变,不动产登记证书注明房屋性质为“共有产权住房(划拨)”。购房人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满五年,转让房屋产权份额的,不再缴纳相关土地费用。新购房人取得的房屋性质不变,仍为“共有产权住房(分配)”。

(五)项目已于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不执行《北京市宜居建设住宅规划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京建发[2017]20号)。对于这类改造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中没有全装修交付的规定,本项目交付标准为毛坯房交付(无样板房)。

(六)本项目为集中供暖,其中A区1-7号楼为地板辐射供暖,B区6号楼为散热器供暖。除A区1-4号楼顶层高2.7m外,其他建筑及楼层高2.8m。

(七)剩余房源项目签订三方合同,甲方(卖方)为北京保障房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乙方为购房人,丙方为北京燕房保障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政府参股机构)。该项目由北京保障房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收购,负责销售、开具票据、资金监管、工程进度监管、房屋交付等工作。,管理和建设单位是负责该项目的北京科教合作社。丙方代表政府持有共有产权住房的政府份额,并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负责具体管理服务。

(八)共有产权住房剩余住房项目支持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和组合贷款。

(九)选房顺序号确认后,审查资格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无法选房的,选房顺序号作废,后续选房顺序号自然递补。

(10)入户联网资格审查结束后,售楼处将对审查结果及选房顺序号、时间、地点进行公示,为期3天。

六。特别提示

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按照市、区主管部门的防疫规定,为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要求所有购房人到售楼处登记、选房要服从统一指挥。在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售楼处报名前电话预约,选房期间分时分段到场;所有现场人员应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核对和信息登记。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m。不戴口罩、体温异常或被隔离者将被拒绝入境。具体要求详见《彼岸兰庭项目(二期)共有产权住房营销期防疫工作方案》(详见附件2);售楼单位会在售楼处门口张贴防疫工作计划。

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2月25日

gt gt附件1:剩余房源项目基本情况。文件

gt gt附件2:彼岸兰庭项目(二期)营销期共有产权房防疫工作计划。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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