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防治指挥部通知(2022年第16号)
为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渠道,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规范人员流动管控措施,确保人员流动安全有序。根据国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国家、自治区防控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从我国高风险地区县(市、区、旗、街道、直辖市乡镇)来(回)的人员,分别在第1、4、7、10、10天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的控制措施。
二。对从各县(市、区、旗、直辖市街道、镇)来(回)的人员(或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3次核酸检测”的控制措施,第1、4、7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从我国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的其他低风险县(市、区、旗、街道、直辖市乡镇)来(回)的人(或出行代码为带*的绿色代码)必须在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公路检查站或“一站一检”。
四。从自治区外低风险区来(回)的人和在自治区内低风险区之间流动的人(其健康码和通信行程码中无异常者)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后在公路检查站采样或“一站一检”,体温检测正常后放行。
动词 (verb的缩写)对从境外返回并在第一入境口岸解除集中隔离14天的人员,必须提前向当地社区(嘎查村)报告,全部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控制措施。期间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减少流量,外出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活动,第2、7天分别进行核酸检测。
六、中高风险地区和县(市、区)人员严格限制出行。如果不去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所在县(市、区),确实需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去人员密集场所;返回前,必须主动到所在社区(嘎查村)和单位报到;到达后应积极配合境内实施相关管控措施。
七。高校返校学生实行封闭管理7天以上后,必须在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离校回国,并提前向当地社区(嘎查村)报告。符合条件的高校归国留学生不再实行集中隔离,到家后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护。如有异常,应及时向当地社区和疫情防控部门报告;确需隔离的,各县区一律免收集中隔离费。
八、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的环境高风险岗位人员高风险岗位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应尽量避免出差,如确需出差,必须符合离岗14天以上并在48小时内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求,并向所在单位报告。
九、各公路检查站、“一站两站”实行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不得重复检测。在内蒙古自治区的其他联盟城市,已经做了核酸测试。当天到达我市的,核酸检测结果要互认,不再进行核酸采样。在规定时间内不允许重复测试。
十、全面取消来自低风险地区货运车辆的防疫限制。对来自或进出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的货运车辆,在驾乘人员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绿色健康码和正常体温检测并符合防疫要求的基础上,可提前申报,综合采取“车辆动态监控+视频监控”或押运引导等方式,严格实行闭环管监控+视频监控或押运引导等方式,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措施,确保通行;对于核酸检测证明为阴性但已超过48小时的货车司机和乘客,采用“核酸+抗原”的方法。抗原检测阴性者应立即放行,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限制车辆通行。如果发现核酸检测呈阳性,应立即实施控制。
十一、全市娱乐场所、经营场所、公共场所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测温、扫描场所代码、出示卫生码、佩戴口罩、“1米”、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
十二、来(回)包人员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咽痛等症状,请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不要带病上班或上学;如果卫生代码为红色或黄色,或近期相关区域有疫情,应立即向社区(村)、单位或宾馆报告,并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对隐瞒、谎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造成新冠肺炎疫情扩散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并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包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