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贴申领全指南
2022年宁波市高校毕业生申请临时生活补助全指南
作用域对象
宁波市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贫困家庭毕业生)和毕业年度内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就业困难毕业生)办理失业登记。
享受条件
困难家庭毕业生是指城镇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户、低收入边缘户、父母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孤儿和烈士子女;就业困难毕业生是指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大中专毕业生和残疾大中专毕业生。
治疗标准
每人每月800元,最多12个月。
申报方式
可通过浙江政务网(http://nb.zjzwfw.gov.cn)举报,也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报。
申请材料
1.宁波市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贴申请表(见附件);
2.宁波市失业人员登记证;
3.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户、低收入边缘户等的有效证明。经民政部门认定,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困难家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提供1、2、3材料。
申报的时间、地点和程序
临时生活补贴每月25日前受理,次月发放。
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户籍所在地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补贴的终止
享受临时生活补贴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向市就业管理服务局报告,并暂停发放临时生活补贴:
1.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拒绝接受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介绍工作的;
2.领取临时生活补贴期间实现就业(含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的;
3.家庭生活困难得到明显改善。
附件:宁波市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助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