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贴申请材料有哪些?
宁波市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助申请材料有哪些?
作用域对象
宁波市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贫困家庭毕业生)和毕业年度内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就业困难毕业生)办理失业登记。
享受条件
困难家庭毕业生是指城镇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户、低收入边缘户、父母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孤儿和烈士子女;就业困难毕业生是指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大中专毕业生和残疾大中专毕业生。
申请材料
1.宁波市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贴申请表(见附件);
2.宁波市失业人员登记证;
3.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户、低收入边缘户等的有效证明。经民政部门认定,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困难家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提供1、2、3材料。
申报的时间、地点和程序
临时生活补贴每月25日前受理,次月发放。
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户籍所在地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附件:宁波市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助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