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可以养烈性犬吗
天津不允许带烈性犬
相关政策:
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的人身健康安全,有效减少犬只伤人扰民现象,根据《天津市养犬条例》和《天津市倡导文明行为条例》的有关规定,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天津市小动物诊疗行业协会共同界定了天津市建成区禁止养犬的种类,现通知如下:
禁止养狗:
藏獒、斗牛犬、斗牛獒、嘉实多(意大利Cainkelso)、罗威纳(罗威纳)、纽波利顿獒(意大利獒和拿破伦獒)、波尔多獒(法国獒)、圣·伯纳德、大丹犬、西班牙獒、高加索獒和比利牛斯山獒。丹麦布罗霍马獒、沙皮狗、德国牧羊犬、狼青、昆明狼狗(绰号中国狼狗)、马里努阿犬(绰号马犬)、法国狼狗、比利时牧羊犬、阿富汗猎犬(绰号喀布尔犬)、中亚牧羊犬、俄罗斯牧羊犬(绰号苏俄牧羊犬)、安纳托利亚牧羊犬(绰号卡拉巴斯犬、坎尼戈犬)、法兰德斯荷兰牧羊犬(绰号尼德兰牧羊犬)、爱尔兰狼犬、川东猎犬(绰号临水犬、竹筒犬、广狗)、捷克狼犬 澳大利亚牧羊犬、荷兰毛皮狮犬、罗得西亚骨干犬(绰号狮猎犬、非洲狮犬)、匈牙利猎犬(绰号维兹拉犬)、科蒙多尔(绰号拖把魏玛猎犬(俗称魏玛沃斯特猎犬)、日本土佐犬、杜宾犬、斗牛犬、斯坦福斗牛犬、比特犬、韩国杜莎犬、英国牛头犬、美国牛头犬等。 ,以及与上述品种的杂交犬。
本通知自2019年8月8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