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辰怎么划分 时辰划分说明
1.十二小时制。
从西周就开始使用了。在汉代,它被命名为午夜,鸡鸣,平旦,日出,吃饭时间,角落,太阳,太阳,日出,日落,日落。又以十二地支为代表,子夜23时至1时,1时至3时为丑,3时至5时为印石,依次重复。
2.二十四小时制。
在后来的宋朝,二十个小时中的每个小时都被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所以第一部分,第二部分,丑陋的部分,丑陋的部分...依次下去,正好是二十四小时,和现在的一天二十四小时一样。
3.十小时制。
出现在先秦时期。日夜各五分钟。据《天文记录》记载,日是晁、宇、钟、宇、,夜是甲、乙、丙、丁、戊(后来用五的偶数表示)。
4.五小时制。
其名为陈明、余明、丹明、蚤(早)食、宴(晚)食、角中、中、少环、浦市、大环、高湾、夏湾、县(挂)东、黄昏、丁屋。见淮南子天文训练。
5.百刻系统。
也就是把白天和黑夜分成一百个相等的小时。它的发生与漏刻的使用有关。可能起源于商朝。汉代改为120刻,南朝梁改为96刻,108刻。几经周折,直到明末欧洲天文知识的传入,才提出了九六刻制的改革,并在清初定为正式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