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出行防疫政策措施(2022年6月21日发布)
出入境政策离开本地策略1.建议不要去中高风险地区,也不要去有阳性感染报告的城市。2.如确需离开南京,建议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旅行码、健康码等。,离开南京前和来(回)南京后,主要趋势是报所在社区(村)或所在单位审批。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同时做好自身健康监测。
获取当地政策1.在中高风险区居住14天以内的人员须通过“返宁人员网上报告系统”提前登记个人疫情防控信息,并积极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居住在其他低风险地区的人可以自愿登记。
2。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居住史的来(回)宁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管理模式。在集中隔离期间,在第1、4和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在家庭健康监测期间,在第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护期间集中隔离期间,应实行单间。不需要单间,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出门。
3。对14天内曾在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或当地疫情集中的县(市、区)居住过的来(回)宁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管理模式,实施第1、4、4天集中隔离。在家中进行健康监测时,应实施单间。不需要单间,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出门。
4。对有在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其他低风险区居住史的(带“*”的出行卡),在48小时内查看健康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那些不能提供的可以在一次核酸取样后有序流动。
5。上海来(回)宁人员(含该路线),须提前2天通过“来宁、返宁人员网上报告系统”等渠道主动登记个人疫情防控信息,并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村)或宾馆报告。建议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回)诊。对14天内曾在上海中、高风险区域所在镇(街)居住的人员或14天内在镇(街)报告其他本地阳性感染的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隔离期间的第1、4和7天进行核酸检测,在家庭健康监测期间的第2和7天进行核酸采样。在家健康监护期间,实行单间、独立卫生间,不需要外出。对在14天内曾在上海其他地区居住的人员进行“7天随访健康监测”,在随访健康监测期间的第1、2、3、7天进行核酸检测。
旅行政策民用航空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13号)》,民航等交通场站要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要求,加强人员疏导,避免人员聚集,认真核对旅客信息。旅客进站(港)必须测温、验码、戴口罩。
铁路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13号)》,铁路等交通车站要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要求,加强人员疏导,避免人员聚集,认真核对旅客信息。旅客进站时要量体温、验码、戴口罩(香港)。公路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13号)》,道路等交通站点要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要求,加强人员疏导,避免人员聚集,认真核对乘客信息。旅客进站时要量体温、验码、戴口罩(香港)。
航道1.国内航行船舶应当严格采取“非必要登陆”和“非必要登船”措施,准确记录身份信息、上下船原因、联系方式,做好测温、核对代码和个人防护工作。2.严禁船舶利用自有船只安排人员上下车。运输船舶上下运输单位应当做好人员身份信息登记、体温测量、代码核对和佩戴口罩等工作,落实运输船舶一个航次的消毒和个人防护措施。
3.禁止有中度和高度危险区域居住史的船员上船或下船。因伤病治疗等特殊情况确需上岸的,应经当地卫生部门或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
4.港航企业要加强船岸界面管理,尽可能减少或避免登船作业,查验登船作业人员和船员身份信息,做好测温、验码和个人防护工作,禁止无关人员上下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