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防疫最新规定

细犬2022-08-31  7

辽源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3月8日)

辽源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的通知

当前,我省疫情形势复杂严峻。以落实“外防进口”的要求,快速阻断疫情蔓延,保护人民健康。经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的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是不需要出城的,这是必须向公众报告的。返(来)辽人员须主动到社区(村村)报到,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地接受检查。

二是电影院、网吧、酒吧、歌厅、浴池、足疗店、健身房、侦探社、台球厅、棋牌室等封闭场所一律关闭。严控各类线下会议,暂停论坛、展览、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宣传展览、广场舞等聚集活动。线下培训机构、自习室、托管班都转为线上教学。主张“喜事推迟,丧事简化,不办酒席”。

第三,个体诊所和民营医疗机构不得接诊发热病人。各类药店停售“一退二抗”。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第一时间隔离诊治,最大限度降低疫情扩散风险。

四、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养老机构暂停接收新入住老人,停止探视活动。公安司法行政监狱全面关闭,直接接触的家属探视暂停。

五、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火车站、客运站、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景区、展览馆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班客车、旅游包车等司机和乘客。必须始终佩戴口罩,并定期对车辆进行消毒。

六、广大市民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少聚、不扎堆,养成勤洗手、定时通风、分餐制、使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做好个人防护,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和检查,并如实告知接诊医生个人居住史和。

七、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轻信谣言、谣言、谣言。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辽源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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