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系列杀警案

乾隆皇帝的皇后2022-08-31  8

"唐山打人案"牵出"案中案" 如何做到一查到底?

6月21日,河北警方近日披露了“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中嫌疑人涉及的其他多条犯罪线索。同日,河北省纪委也通报了一批公职人员被审查调查的情况。一直被舆论高度关注的案件,引出“案中案”。怎么才能查出来?

在调查取得阶段性进展的情况下,如何理解伤害和定罪?

河北省公安厅在通报中描述了整个案件的过程:经查,6月10日凌晨,志等5人与梁等4人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聚餐饮酒。2时40分,智对同店就餐的王某某进行骚扰。被拒绝后,他伙同马某琪、梁等人对该女子及其三名同伴进行殴打。7分钟后,智等9名涉案人员逃离现场,其中4人逃往江苏盐城。在河北、江苏公安机关的密切配合下,6月11日将9名涉案人员全部抓获。

公安通报称,经司法鉴定,120送医的王某某、刘某某仅轻伤(二级),袁某、李某为轻微伤。他们去医院的时候不需要住院治疗,就自己走了。

通知截图

受害人只是轻伤(二级)的结论与网友之前的判断相差甚远。不少网友从事发的监控视频判断,受害者伤势较重。

对此,特约评论员、律师岳指出,这其实与刑事案件中具体的伤害等级规定有关。刑事案件只有五个伤害等级,分为重伤一级、重伤二级、轻伤一级、轻伤二级、轻伤二级。像颅骨骨折、眼球穿通伤这些普通人认为已经是很严重的损伤,但在刑事案件的伤情鉴定中只能算是轻伤(ⅱ级)。通俗地说,其实就是“轻伤但重伤”。

此外,令人质疑的是,此前舆论大多预测此案会被判定为“故意伤害案”,但河北省公安厅的通报却判定为“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

岳律师指出,寻衅滋事罪的构成并不要求伤害达到轻伤标准,但只要有随意殴打的行为就可以构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必须达到一定的伤害程度,才能构成刑事故意伤害罪。如果只是轻伤,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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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罪名的量刑也不一样。对于故意伤害罪,属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重伤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如果用特别残忍的手段杀死一个人,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最高可以判死刑。寻衅滋事罪,属于一般寻衅滋事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多次寻衅滋事罪,将被判处5-10年有期徒刑。

如何追查“案中案”涉黑涉恶?

这一次,河北警方在侦查过程中还带出一个“案中案”。据通报,公安机关调查发现,除了在烧烤店打人的案件外,犯罪嫌疑人智等人还涉及多项违法犯罪行为。其中,志于2015年12月指使他人实施殴打、非法拘禁;2018年9月,他还指使他人隐瞒事实,盗窃车辆用于质押贷款。今年6月,志、梁、李某等7人在唐山某酒店实施网络赌博洗钱违法犯罪活动,涉案金额66万余元。参与打人案的梁等4人从江苏到唐山,与志合谋进行网络赌博、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此外,公安机关还发现了其他违法犯罪线索,如志、梁、沈、马某琪、李某等。,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等。,现正在加紧调查,对相关人员是否涉嫌有组织犯罪进行调查。

律师岳指出,最后,在调查中有四个特点需要考察。第一,要有组织特色。有相对固定的领导、组织者、骨干和成员,数量也比较多。其次是通过非法手段谋取经济利益;三是犯罪手段邪恶暴力,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后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

岳律师表示,这些违法犯罪人员虽然有的犯罪时间较长,但只要在追诉期限内,都可以追究到底,也有可能合并处理。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是,在河北省公安厅全力推进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件调查的同时,河北省纪委6月21日也发布通报显示,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马爱军,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所长胡斌,长虹路派出所副站长韩志勇,陈志伟 机场路派出所民警、李光明派出所原所长范利峰分别接受市区两级纪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其中,“警察陈志伟”立即引起了网民的关注。河北省公安局通报称,冲突发生后一分钟就有人在现场报警,但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的民警和辅警接警后28分钟才到达现场。此前,警察陈志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在接到报警后五分钟就赶到了现场。

通知截图

据《南方都市报》等媒体报道,派出所原所长是2015年12月智非法拘禁案的经办人。

目前,当地公安机关正在对群众举报的其他犯罪线索进行全面梳理研判。对涉黑涉恶重点线索,采取挂牌督办、异地用警、提升管辖等方式,迅速依法开展核查调查。

岳律师特别指出,之所以要“挂牌监管、异地用警、推进管辖等”就是“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以及随后的各种实名举报案件造成了恶劣的影响,让当地人对当地警方失去了信任。因此,特别强调采取这些措施,希望彻底根除癌症,使人们重新过上安全的生活。案件越受关注,越要经得起各方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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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在“汤山打人案”中的前科,或涉及“七宗罪”的数罪并罚,最高可判10年有期徒刑。

6月21日,河北警方发布“唐山打人案”警情通报。通报披露了案件的关键细节:6月10日凌晨,智对正在烧烤店吃饭的王某某实施骚扰。被拒绝后,伙同马某琪、梁等人殴打王某某、刘某某。6月20日,司法鉴定所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王某某、刘某某轻伤(二级),袁某、李某轻微伤。

此外,公安机关还发现了犯罪嫌疑人志的其他犯罪线索。此外,对于相关人员是否涉嫌黑恶势力组织犯罪,他们正在加紧侦查和调查。

警方通知

对于通报的内容,论文采访了多位律师,进行了相关的法律分析。据律师分析,结合警方通报,犯罪嫌疑人志在“汤山打人案”中可能涉及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此外,根据警方调查发现的犯罪线索,他还可能犯有开设赌场罪、洗钱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等。如果数罪并罚,情节严重的话,十年的刑期都有可能。此外,通报显示,目前警方正在加紧对相关人员是否涉嫌黑恶势力组织犯罪进行调查和侦查。

如果上述指控属实,嫌疑人志可能与“七宗罪”有关。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网友对通报提出质疑。为什么视频里那么严重?司法鉴定结果中,王某某、刘某某为轻微伤(二级),袁某、李某为轻微伤。那么司法鉴定领域的轻伤、轻微伤是如何认定的呢?

和瀚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曾跃告诉本报记者,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轻伤”是指损伤人的肢体或者容貌,部分损害听力、视力或者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对人身健康具有中度危害的其他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继发性轻伤是指各种损伤因素导致的原发性损伤或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不危及生命;左侧组织器官的结构和功能轻度受损或影响外观。

轻伤和轻微伤有什么区别?

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静告诉本报记者,司法鉴定显示,袁某、李某为轻微伤,轻微伤不构成犯罪。轻伤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通常情况下,警察会对这种打架行为的过错方采取行政拘留。曾跃还表示,轻伤一般不构成刑事犯罪,警方对肇事者进行治安处罚。如果袁某、李某认为自己的鉴定有问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起诉至法院维权。

张静指出,报告显示王某某、刘某某轻伤(二级),达到刑事处罚水平。但是,要达到轻伤,也有受害者和施暴者达成和解的情况。“轻伤案件允许受害人和嫌疑人达成和解。被害人可以理解犯罪嫌疑人不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

犯罪地点

“如果被害人不理解打人者,构成轻伤,那么打人者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刑事犯罪。通常司法机关对故意伤害刑事犯罪的量刑在三年以下。”张静律师说。

曾跃表示,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残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曾跃进一步指出,行为人犯了故意伤害罪,除了刑事处罚,还要对被害人进行民事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除了故意伤害,还有挑衅

该报注意到,在警方通报中,还透露了公安机关在侦办此案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志的其他线索:2015年12月12日,志指使刘某、高某、侯某良、王对尚某凯实施殴打后非法拘禁,尚某凯经伤情鉴定为轻微伤。2018年9月23日,陈某志明明知他人抵债的汽车被盗、被抢,仍指使莫某玉、范某松隐瞒事实,以该车质押借款14.8万元。2022年6月9日,志、梁、李某等7人在汤山某酒店实施网络赌博、洗钱违法犯罪活动,涉案金额66.03万元。上述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此外,公安机关还发现了其他违法犯罪线索,如志、梁、沈、马某琪、李某等。,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等。,现正在加紧调查,对相关人员是否涉嫌有组织犯罪进行调查。

犯罪嫌疑人陈某有不良记录,涉及暴力讨债、非法拘禁、盗抢车辆、网络赌博和洗钱等,以及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行为。这些过去的“黑历史”因素是法律考虑的吗?

陈某可能因数罪并罚。

张静说,犯罪嫌疑人志过去的犯罪不良行为,这次可以作为刑事责任或行政处罚的考虑因素。

然而,在报告中,警方将该事件定性为寻衅滋事和暴力殴打他人案件。张静指出,本案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也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所以这件事陈某治首先是寻衅滋事罪,其次是故意伤害罪."

曾跃说,根据警方的报告,陈某志过去的一些犯罪记录可能已经受到惩罚,而其他人只是最近才被发现,还没有时间受到惩罚。对于已经受过处罚的,属于有前科的,甚至可能构成累犯(累犯有认定标准,只能根据警方的后续调查来认定。)

曾跃进一步分析说,前科和累犯都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也就是说法官在量刑的时候会从重处罚。对于警方刚刚发现的犯罪线索,如果后续调查属实,将与故意伤害罪一并处罚。具体量刑由法官根据查明的事实,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确定。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余表示,此案可能主要涉及两项罪名,一是故意伤害罪,二是寻衅滋事罪。“从犯罪构成来看,寻衅滋事罪可能更适用。”至于志被指控的其他罪名,以前没有发现的,这次可以数罪并罚,合并量刑。如果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有可能将该犯罪行为合并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情节之一,从而加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已经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罪的,或者以前曾因黑社会性质犯罪被判刑的,这次又被判定为涉黑犯罪的,属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律师于说。

另外,《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国(境)外参与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律师于表示,根据警方通报,涉案人员可能涉及开设赌场罪、洗钱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如果数罪并罚,情节严重,判十年也是可以的。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指出,如果嫌疑人涉嫌其他犯罪,应当一并侦查。如果发现犯罪,比如开设赌场罪、赌博罪,就数罪并罚。如果再有寻衅滋事行为,可以与唐山案中的寻衅滋事行为一并处理。

丁坤进一步分析,从报道来看,志可能涉嫌多项罪名,如:殴打他人,致人轻伤后非法拘禁,涉嫌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骗取贷款,因数额未达到追诉标准,属于骗取贷款的违法行为;网络赌博洗钱可能涉嫌开设赌场罪、赌博罪、洗钱罪;此外,他还涉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目前,警方正在调查其是否涉及黑社会。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对组织、领导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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