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男职工配偶一次性生育补助金领取指南
西宁市男职工配偶领取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指引
接收条件:
参保职工配偶失业,不能享受生育相关待遇,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可享受一次性生育医疗补助。
接收标准:
参保男职工的无业配偶,其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不享受城乡居民医保相关生育待遇的,可享受一次性生育医疗补助。一次性生育医疗补助标准为省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上年度平均医疗费用的30%。
2019年11月10日起,参保男职工的失业配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生育医疗费用按相应医疗保险政策申报支付;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按定点医疗机构等级和分娩方式缴费标准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
接收材料:
以及职工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单位证明和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办理流程:
男性配偶怀孕后,由职工所在单位持相应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处理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