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益阳市南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活动轨迹附后)。该病例为上海市辉南县一名工作人员,目前已转送至定点医院进行闭环隔离治疗。最近两周,我省湘潭、长沙、岳阳、邵阳、怀化、永州、益阳有暴发;3月22日,全国新增新冠肺炎感染病例4843例,涉及吉林、上海、福建、广东等21个省(市)。当前疫情形势非常严峻。为科学准确防控疫情,防止疫情输入,不断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郴州市疾控中心发布紧急提醒:
1.主动报行程
自3月19日起,有在益阳市南县居住史,特别是跨越确诊病例活动轨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来(回)陈的人员,最近28天内从境外(含中国香港、澳门)来(回)陈的人员,最近14天内居住在外省或高中风险区及其所在县(市、区)、封闭控制区和控制区的人员。对近14天内到达或旅行过的带有星号的城市、高危专业人员等重点归国人员,请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首页的“便民服务-报湘”主动向当地社区(村)、工作单位或宾馆报告(点击查询→ [/s2]对漏报、瞒报、谎报疫情相关信息或不配合防疫工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2、活性核酸检测
所有从外省来(回)的人员,必须在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陈。对已报告本地病例的外省来(回)人(含无症状感染者),在抵达陈后24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进行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
3、积极排查风险
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同时主动开展对参与疫情重点人员的排查,并积极与本单位属地指挥部联系上报排查情况。广大市民如发现相关重点人员参与疫情,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或辖区疾控中心报告。各社区(村)要及时掌握本辖区外来人口情况,不漏一天、不漏一人,严格准确落实社区管控措施。
4、遵守法律义务
《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调查、检查、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传染病防治措施,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湖南疾控中心提示:“拒绝扫码挂号”是妨碍社会管理的行为;无故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可被拘留或定罪;疫情期间劝说后外出仍不戴口罩的,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5、合理安排出行
清明将至。鉴于目前的疫情,建议广大市民不要非必要的离开郴州。确需离开郴州到市外的,应在出行前后向所在社区(村)或工作单位申报。同时,建议告知市外、省外亲友,清明期间不要回老家祭奠,减少人流、聚集,避免旅途中的感染风险。倡导通过网上追悼会、家庭追悼会、世代追悼会等低碳方式缅怀逝去的亲人,表达缅怀和美好祝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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