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龙之牧场2022-08-30  11

2022南京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2年南京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合格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在市、区部分事业单位设立管理岗位、通用专业技术岗位、工人技能岗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实行统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及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人事考试网、各区、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网站同步发布。

有关招聘职位的信息,请直接联系招聘单位。详见附件《南京市2022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注册条件

(一)申请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良好;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1日至2004年3月31日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提出申请,年龄放宽至40周岁。对年龄有其他具体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6.具备岗位信息表中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家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岗位;与现有在职人员有上述关系的,不得报考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按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招聘,在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

4.2022年8月31日前,工龄不满5年的公务员;

5.其他规定(包括明确约定)不得辞退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者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相关要求

1.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是指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同期其他国家(地区)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必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2021年高校毕业生,尚未分配工作单位,档案仍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在各级就业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及国内外同期毕业、已完成学历认证但尚未分配工作单位的,可申请2022年毕业生就业。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并在2年内考核合格的,可报考2022年应届毕业生岗位。

被高校应届毕业生征集为义务兵的,退役后一年内可报考2022年应届毕业生岗位。

2.资格条件中设置“专业”的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还包括一些没有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由事业单位开设,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3.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4.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应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只有四六级成绩通知书的,对应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425分。在以英语为官方语言的国家获得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在应聘有英语四、六级考试要求的岗位时,可不提供《合格证书》或《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通知书》。

5.在mainland China高等院校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台湾省学生和取得mainland China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省居民在求职时,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本次公开招聘无户籍限制。

三。招聘程序

(一)登记程序和要求

1.在线注册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站: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3月18日9:00-2022年3月22日16:00。

2.初步资格考试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根据其设定的招聘岗位条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3月18日9:00-2022年3月23日16:00。

3.申请人对资格预审异议的陈述和答辩时间:2022年3月18日-3月24日9:00-12:00、14:00-16:00。

4.资格初审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2年3月18日-3月24日9:00-12:00,14:00-18:00。

5.信息查询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前往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或其负责资格审查的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联系方式见职位信息表中相应职位的“政策咨询电话”。报名时间(2022年3月18日9:00-2022年3月22日16:00)结束前,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可调剂至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

6.付款确认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通过南京人事考试网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苏甲韩非〔2007〕146号)。

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3月18日9:00至3月25日16:00。

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者,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报名费不予退还,除非申请职位被取消。未按时进行报名资格确认、上传照片和网上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无效报名,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7.减少(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开考比例”栏。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已报考被取消职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3月28日13:00-17: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进行其他符合条件职位的补考。对于未能补办报名的申请人,将通过网银退还报名费。

8.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网上缴费的成功报考人员,须在笔试前3天内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联系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25-83151200。

9.候选人的相关要求

(1)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严格按照招聘要求和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报名表填写的专业应与毕业证的专业一致,提交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允许弄虚作假或违反纪律。

(2)照片上传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3)报名限于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职位,资格初审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报名时需要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方法和实施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方式和总分计算方法详见职位信息表。

1。笔试

笔试委托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

(一)笔试科目

管理岗位、通用专业技术岗位、劳动技能岗位的笔试科目都是综合知识与能力,但笔试内容不同。其中,管理类职位笔试类别为管理类;通用专业技术职务笔试类别分为法律、计算机、经济学(会计与审计)、经济学(统计等经济学)、英语等专业技能;一般专业技术岗位的“其他专门技能”与管理岗位相同;技术岗位笔试类别为技术岗位。各岗位具体笔试内容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的“笔试类别”。

本次招聘将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2年省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拟笔试日期:2022年4月16日。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在省级事业单位统一招聘笔试公告发布次日,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人事考试网上另行公告。请及时关注成功报名者,并按公告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迟到者将对此负责。

管理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1:30;

一般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1:30;

技术岗位考试时间为9: 00-10: 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请不要错过考试。笔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不允许交卷或提前离场。

根据现行的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必须在考试前至少14天申请“苏康代码”,并每天进行一次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色码,可提供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均可),现场测量后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测机构纸质报告、电子报告、苏康码、APP显示,须包含采样时间信息)。如疫情防控有最新要求,将及时补充公告。

(三)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人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2。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市直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者中,按照实际招聘岗位的相应比例(与开考比例相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上述范围内的报考人员,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公开,以便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更换。无法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1)资格审查

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对获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或通过其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根据单位要求,并附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我国普通高等学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报考2022年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我国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特别提醒:资格审核时,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出具相关健康证明材料。上述文件及相关材料应提交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审核通过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在同一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或其负责资格复审的主管部门陈述。

通过资格审查并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

(2)面试原则上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面试结果当场通知考生。面试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如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等。,其占面试成绩的比例可以在职位信息表中找到。

面试无竞争职位的,各门考试合格成绩(包括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等。)在面试中均占考试总成绩的60%(包括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等。);对于竞争性职位,各种考试(包括专业测试和技能操作等)的合格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包括专业测试和技能操作等)。).如果对合格分数线有特殊要求,请参考职位信息表。

(3)检查和体检

考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招聘单位可为成绩相同者组织加试。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及其他检查机构应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内容和方法。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体检前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宣传和就业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各区相关部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职位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取消其在名单公示后一年内重新申请本单位或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学生考核合格的,予以聘任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名及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外,还应当在招聘单位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如招聘岗位有其他服务期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造成拟聘用岗位空空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合格人员,并将相关情况按职责分工报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备案。录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工作纪律

如发现报考者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录用后有违纪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节和情节轻重,取消其报考资格,取消其考试成绩,不予录用,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公正性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五、招聘咨询电话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见岗位信息表。

招聘咨询:025-83151200

招聘政策咨询:025-68788259、025-68788135

六。招聘监督

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25-68788213

七。招聘报告

南京市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受理公开招聘申报。

电话:025-68788135

附:2022年南京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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