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疫情防控文件

emr2022-08-30  21

南京关于强化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0号)

关于民政部门加强疫情防控的通知(10号)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最新部署,为迅速阻断疫情传播链条,保障广大民政服务对象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加强当前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发布如下公告:

一、加强养老服务机构防控。养老机构暂时关闭,来访接待和参观活动暂停;暂停家属给老人送饭;暂不接受医院新人员、因特殊情况急需住院的老年人,需经过严格的健康评估,核酸检测正常后方可入院。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场所暂停集中服务和聚集活动,居家服务重点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的刚性需求。

二。加强对儿童福利服务机构的防控。儿童福利服务机构(包括儿童福利院、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儿童“托养院”)暂时关闭,停止开展探视、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外国人和车辆不得进入儿童福利服务机构。

三。加强精神卫生福利机构防控。【/s2/】民间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暂时关闭,参观、咨询、接待活动暂停。暂停收治新的精神障碍患者,院内居民除非转院治疗等特殊原因,不得外出。全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点暂停聚集服务活动。

四。加强对婚姻登记机构的防控。全市婚姻登记机构暂停认证仪式和婚姻家庭咨询服务。各正常运行的婚姻登记机构要控制不同时期的登记数量,全面推行预约登记制度。婚姻登记对象可登录“我的南京”app和“南京民政”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或致电各区婚姻登记机构进行预约。

五、加强殡葬服务防控。全面关闭市内公墓、骨灰堂等安放骨灰的场所,暂停现场祭祀和骨灰安放。倡导广大市民通过网络祭扫(通过“南京殡葬96444”或“我的南京”APP登录“宁思念”平台)、代祭扫等方式表达哀思(可拨打96444咨询或关注“南京殡葬96444”)。殡葬服务机构暂停葬礼守灵、遗体告别、骨灰祭祀等集中殡葬服务。

六。加强社区(村)防控。居民(村)要增强防控意识,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倡导推迟喜事、简化丧事,并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告。

七。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救助。贫困人口、困境儿童、独居老人、老年困难老人、重病残疾人等。,受疫情影响,基本生活有困难的,可拨打市政府服务便民热线12345,向民政部门求助。暂停流浪乞讨人员返乡。如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可拨打110或85574995求助。后续安排将根据疫情情况及时调整,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南京市新冠肺炎防疫联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16日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1410117.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