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五任行政长官谁宣誓就职

落花生2022-08-30  18

澳门五任行政长官是谁,澳门特首历届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通常称为澳门行政长官。行政长官依法选举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领导特别行政区的事务。这一职位于1997年7月1日设立,基本取代了香港总督和澳门总督的职位。任期五年,可连任一次。根据《基本法》,行政长官直接向中央人民政府负责,在地方选举后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当选者必须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忠于特别行政区和中央人民政府。

第一个会话

1999年5月15日,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举行行政长官选举,何厚铧以高票当选。5月24日,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发布任命令,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并于1999年12月20日就职。

第二届会议

2004年9月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全体会议,决定任命何厚铧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二任行政长官。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14号国务院令,任命何厚铧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二任行政长官,并于2004年12月20日就职。

第三届

2009年12月1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全体会议,决定任命崔世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任期自2009年12月20日至2014年12月19日。

第四届

2014年8月31日,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举行,崔世安当选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候选人。

第五届会议

2019年9月,何毅成被任命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五任行政长官。2019年12月20日,何猷城宣誓就任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五任行政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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