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新志资料图
红星新闻记者罗丹妮
实习编辑朱洁莹
6月23日上午9时,“错误改变人生28年”当事人徐岷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杜新志侵权责任案二审,在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两个月前,该案一审判决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徐岷、姚世兵各项费用共计798361.1元;赔偿郭为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法院认为,杜新志隐瞒乙肝病史的行为没有依据。经调查,本案证据证明不存在“偷”的行为。随后,徐岷夫妇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被告杜新志收到的传票显示,本次侵权责任纠纷案二审将于6月23日上午9时在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开庭。上午8点多,杜欣芝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已经到了法院门口,将亲自出席庭审。
↑图为杜新志收到的传票。
关于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的赔偿责任,一审法院认为,当年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管理混乱、诊疗行为不规范,导致同时分娩的产妇徐岷与杜新志新生儿抱错,构成重大医疗管理事故,医院存在重大过错。医院的严重过错致使徐岷夫妇丧失了对其亲子郭伟的监护权,郭伟因被错误抱走而脱离了亲生父母的监护。骨肉分离长达28年,血缘关系和亲子关系受到严重破坏。徐岷、姚世兵、郭伟的损害后果与医院的过错行为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构成侵权,徐岷、姚世兵、郭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论杜新志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一审法院认为,没有证据证明杜新志拒绝或不配合乙肝表面抗原检测,也没有证据证明这份病历中没有乙肝表面抗原检测报告与杜新志有关。因此,徐岷和姚世兵认为杜新志隐瞒乙肝病史是没有依据的。另一位网友关心的是“抱错”还是“偷”的问题。法院认为,公安机关经过多方深入调查取证,依法得出结论,没有发生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调取了公安机关的相关卷宗材料,通知了相关证人出庭作证,并对相关事实进行了充分调查。本案证据证明不存在“偷”的行为。故杜新志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红星此前报道,2020年2月17日,江西九江28岁青年姚策被确诊为肝癌。他的养母徐岷想切掉她的肝脏来救她的儿子,但是发现她和她的儿子没有血缘关系。后来得知,1992年在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生产时,由于有关人员操作失误,徐岷和杜新志抱错了婴儿。28年后,两个家庭的命运因为姚策的病而交织在一起。此后,双方分别走上了法律诉讼的道路,但同时也在“误改命”还是“偷命”、财产纠纷、感情纠葛等问题上纠缠不清。
“错换人生28年”时间线: 1992年,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两名产妇许敏和杜新枝生下的孩子被护士抱错。 2020年2月17日,许敏养育了28年的儿子姚策被确诊为肝癌晚期,欲“割肝救子”却发现姚策并非亲生。 2020年7月23日,姚策及其亲生父母郭希宽、杜新枝起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 2020年12月7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姚策与亲生父母总计76万。 2020年12月28日,姚策及其亲生父母郭希宽、杜新枝提起上诉。 2021年2月8日,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姚策及其亲生父母获100.2万余元赔偿。 2021年3月23日,事件当事人姚策去世。 2021年4月21日,针对许某控告郭某宽、杜某枝夫妇及医护人员郑某、郭某志涉嫌刑事犯罪问题,河南@开封鼓楼警方 发布情况通报,经审查,决定不予立案。 2021年9月18日,许敏等人起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杜新枝侵权责任一案开庭,许敏一方以其故意隐瞒乙肝病史致许敏养子姚策最终死亡为由,要求杜新枝与医院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2年4月28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许敏、姚师兵精神损害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住宿费、鉴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7983611元;赔偿郭威精神损害赔偿200000元。杜新枝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2年6月23日,该案二审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