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打人事件引发“轻伤不轻”热议阮齐林:轻伤是界定刑事犯罪标准,应调整对伤情结果的判定


唐山打人事件引发“轻伤不轻”热议 阮齐林:轻伤是界定刑事犯罪标准,应调整对伤情结果的判定

来源:封面新闻

封面见习记者罗诗倩

6月21日,河北省公安厅就“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伤者情况发布官方通报。通报称,6月20日,法医科学研究所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王某某、刘某某轻伤(二级),袁某、李某轻微伤。

公告一出,引起了网友的热议和质疑,网络上也掀起了一场“轻伤、重伤”的热潮。

无独有偶,6年前,一名女子在丽江某烧烤摊被多名男子辱骂殴打。她用碎酒瓶划伤了脸,录了视频,钱包丢了。最终,受伤女子伤情鉴定意见为轻伤,涉案人员最高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看起来这么严重,为什么只是轻伤?”针对网友的质疑,6月22日,封面新闻记者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阮齐林,对事件中的多个问题进行解读。

陈某可能会因数罪并罚。

“轻伤是界定刑事犯罪的标准”[S2/]

齐林介绍,事实上,刑法中并没有轻伤的“概念”。轻伤只是界定刑事犯罪的标准。“不符合轻伤标准的,由公安机关处理。造成轻伤以上的,视为故意伤害,需要移送人民检察院。”

唐山烧烤打人事件发生后,河北省公安厅并未在第一时间正式通报伤者伤情,仅在21日发布通报。中间11天,公众对伤者的不明伤情表示关注。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伤情鉴定时间有没有滞后呢?

齐林说,在鉴定过程中,专业人员不仅会根据当时伤者的病例报告做出判断,还会考虑事后的恢复情况。“伤情鉴定一般是根据当时的伤情,综合考虑之后的情况,看有没有更严重的结果,比如留下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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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害结果的判断要调整”

在“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中,受伤女子的轻伤、轻微伤也受到了质疑,但其背后,更多的是对相应处罚的思考。

伤害与惩罚不相称。以后应该怎么解决?对此,阮齐林认为问题主要出在两个方面。第一,定罪标准更宽容。“要治安处罚,就得造成轻伤。这说明暴力还是比较宽容的。”

第二是对伤病结果的判断要有所调整。“我认为,未来可以将刑法中故意伤害的标准界定为轻伤,将目前的轻伤认定为重伤,然后在重伤中分层次进行量刑”。

在相关报道的评论中,记者注意到,不少网友提出,在大多数暴力事件中,受害者通常都伴有一定的精神创伤。对此,记者询问阮齐林,伤情鉴定标准只评估身体损伤。后期鉴定标准中对心理创伤的评价能否纳入参考?他说这方面的评价很难判断。“如果被害人是出于对被告的不满而假装受到了严重的精神创伤,这个很难判断。所以用人体受伤程度来界定更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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