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疫区返石人员如实上报
石家庄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疫区退石或来石人员的建议
如实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石家庄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管理的通知》和《石家庄市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疫区退石或来石人员如实报告有关事项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通知如下:
凡自2020年1月8日起从湖北及浙江、广东、河南等近期疫区回石的,应主动向所在单位、乡镇、村(社区)报告相关情况,或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自觉接受相关疫情防控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两部委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传染性肺炎防治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1.在重点疫区生活过的人,近期在重点疫区旅游、出差、工作、接触过的人,不主动报告或者故意隐瞒的;
二、患有或明知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人员,不主动报告或故意隐瞒的;
三、患有或明知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人员,拒绝执行隔离、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的;
4.其他拒绝执行人民政府依法发布的紧急状态的决定和命令,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法提出的传染病防治措施的。
鼓励群众向身边有上述情况的人举报,互相监督,互相防控。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