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级动火在禁火区,工地木工作业区属于(一级)动火区。
2.二级动火作业在禁火区周围或登高焊接或气割作业区的砖木结构临时食堂进行。
3.三级动火是指没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动火。在一级、二级动火区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动火作业证应注明动火地点、动火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施工现场用火许可证应由(项目负责人)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