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二手车转移登记现场办理指南
兰州市二手车转移登记现场办理指南
搬运材料
申请二手车跨辖区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和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驾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注销证明或者经海关批准的转移证明;
(六)机动车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代理人申请机动车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委托他人办理的,无需出具纸质授权委托书)。代理人为单位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搬运地点
1.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东岗大队车管所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南路66号
电话:0931-8870659
2.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关大队车管所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134号
电话:0931-8127108
3.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雁滩大队车管所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266号
电话:0931-5166392
4.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河北大队车管所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大沙坪323号(8路汽车总站)
电话:0931-5167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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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需要提醒的是,对于直接向车管所办理二手车跨辖区转移登记的,在转入地,车管所会进行业务预受理和机动车检验。电子机动车档案传输后,进行审核处理,重新核发的机动车号牌通过邮寄或者自取的方式移交给现机动车所有人。
为方便群众快速办理登记业务,建议优先通过公安交通管理互联网服务平台申请车辆档案转移,接到网上通知后再到车管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