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证明办理指南(附标准+材料)
长沙市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证明如下:
一、识别标准
长沙的住房保障低收入标准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每月不超过1893元(含)。
中低收入标准为每月1893元(不含)至2524元(含)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住房保障收入认定标准的调整以市人民政府统一公布的为准。
二。所需材料的标识
申请家庭提交书面申请时,应当提供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
1.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提供户主出具的人户分离说明和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当地住房及收入证明。
2.基本社会保险费用自付凭证及相关补贴凭证。
3.其他必要的证明。
三。识别方法
家庭在取得住房保障部门确认的住房保障申请表后,向户籍所在地(非本市市区户籍的,为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住房保障收入认定。受申请人委托,居(村)民委员会也可以代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