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西南石油大学创建于1958年。2000年由部委院校转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主要由四川省人民政府管理的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学校入选“全国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项目”。2017年,学校入选全国首批“双一流”高校。
学校秉承“实事求是、奋发图强”的优良传统,弘扬“为祖国喝彩、为民族奋斗”的大学精神,践行“高尚、博学、创新”的校训,倡导“崇尚学术、陶冶民德、爱校如家、爱生如子”的校园文化,坚持科学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致力于于建成产业导向、石油天然气及其配套学科建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结合西南石油大学本科招生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西南石油大学,简称西南师大,英文名称为
西南石油大学,简称SWPU。GB代码:10615。
第三条西南石油大学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培养学士、硕士、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四条学校地址: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南充校区(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友园路二段1号)。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西南石油大学成立本科招生委员会和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负责审查招生政策、制度和程序,建立监督和协调机制,维护招生的公平和公正。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章程及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决定具体招生计划,讨论决定职责范围内招生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西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是西南石油大学组织实施本科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西南石油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整个招生工作。
第三章招生
第一节基本原则
第八条西南石油大学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办学条件的实际情况,统筹考虑政策要求、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历年计划等因素,确定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以省级招生考试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第九条西南石油大学2022年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报考比例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实行平行志愿调档模式的省(市、自治区)调档比例原则上应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顺序自愿调档模式的省(市、自治区)调档比例原则上应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条西南石油大学对非外语专业考生不限制外语。英语是南充校区计算机等专业的公共外语。非英语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其他专业公共外语提供英语或俄语。非英语和俄语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
西南石油大学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俄语专业限俄语和英语语种考生;英语、俄语专业原则上要求考生高考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150分),且外语口试由原籍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考生口试成绩必须合格。
第十一条西南石油大学认可四川省制定的加分政策,以及其他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面向全国高校的加分政策。
第十二条西南石油大学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如果电子档案未能真实反映考生情况而被录取,我校将保留退出档案的权利。
第十三条西南石油大学预留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1%。计划预留给符合条件的考生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录取。
第二节普通专业录取
第十四条西南石油大学面向全国招生。对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14个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录取,按当地省级招考委制定的政策执行,相关专业必修科目按省级招考办最新公布的计划执行。
第十五条对于进阶考生,西南石油大学将按照专业投档基准分数线安排专业录取。考生专业投档基准分=考生高考成绩+政策加分。专业志愿者没有等级之分。录取专业时,在专业投档基准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参考科目顺序为外语和数学。
第十六条当考生专业志愿不满足时,西南石油大学将服从专业调剂的人员按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到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辞退。平行志愿省(直辖市、自治区),服从专业调剂且身体健康符合专业要求的高级考生,我校承诺不退档。
第三节艺术体育专业录取
第十七条报考西南石油大学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本省省招办组织的专业统考,达到相应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四川、重庆考生的文化成绩须在省级招生办指定的相应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不低于50分。外省考生须达到省招办指定的相应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果省招办没有明确规定,学校会根据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有明确规定的,学校按照省招生办规定的原则办理入学。
第十八条西南石油大学体育专业原则上要求男生身高至少1.68米,女生身高至少1.58米。
第十九条报考西南石油大学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本省省招办组织的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相应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我校表演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川渝考生,其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省招办指定的相应批次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30分以上,外省考生须达到省招办指定的相应批次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须达到省招办指定的相应批次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
省招办无明确规定的,表演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根据专业统考成绩投档,根据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在同等分数下优先录取;电视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投档,在投档考生中,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较高的考生。
省招生办有明确规定的,按照省招生办规定的原则录取。同等条件下,表演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优先录取顺序为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电视编导专业优先录取顺序为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
第四节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
第二十条西南石油大学招收高水平网球运动员。详见《西南石油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第五节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
第二十一条西南石油大学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情况,详见西南石油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第六节少数民族预科招生
第二十二条西南石油大学在四川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收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四川省一流示范预科学校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其他预科学校为西昌学院。新疆师范大学是新疆预科学生的培训学校。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无利可图的原则收取。
第二十四条西南石油大学依托国家财政保障、学校经费投入和社会力量参与,不断拓展资助渠道和形式,形成了“奖、贷、助、勤、补、免、缓”七位一体的学生奖助体系。学校奖优济困并重,助学金与育人并举,扶贫与志愿者相结合。资助项目涵盖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学生课外科技基金、户外素质拓展基金、文化素质教育基金、创新实践基金、学生夏令营、国际视野拓展基金、特殊困难学生资助基金等。
第二十五条取得西南石油大学学籍,修业期满的本科毕业生,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文凭学校的名字是西南石油大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第二十六条新生收到西南石油大学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办理新生档案的提取或邮寄,确保新生档案在报到前到达学校。新生档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高考报名登记表、高考体检表、高考志愿表、高中相关档案。
第二十七条报名时,西南石油大学将组织新生体检和复试。对复试结论与高考体检信息不符的学生,将按照《西南石油大学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八条报名后,西南石油大学将组织新生资格复审。复试不合格的学生,按有关规定取消资格。
第二十九条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大道8号
学校网站:https://www.swpu.edu.cn
电话:028-83032224
邮箱:swpuzsb@126.com
社会监督投诉电话:028-83032312
第三十条本招生章程由西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