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疫情防控的通知
为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输入风险,积极应对当前疫情,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疫情防控的特殊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行24小时提前备案制度。凡从潍外采购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必须在货物到达目的地或空进口集装箱装载前24小时,在“山东省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疫情防控管理系统”(http://117.73.254.122:8099/)进行登记申报。对办理进口手续转卖我市并首次在我市开箱的境外企业,由负责开箱作业的企业落实登记备案主体责任。负责开箱作业的单位除了能够核实境外企业已备案并如实填写“首次开箱卸货地点”和“消毒单位”外,还必须进行系统的登记和上报。
二。实施开箱检查和消毒措施。开箱前,负责开箱的企业应对集装箱门把手进行消毒。开箱卸船作业时,负责开箱作业的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技术指南自行或者委托消毒实施单位进行预防性消毒,并按照当地有关部门组织的安排做好采样和核酸检测工作。从同一国家以相同方式连续进口的,每家企业每三天抽样检测一次;在其他情况下,每一批货物都应该抽样检验。对从高风险国家进口散装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销售、物流企业,在预防性消毒的基础上,进行抽样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不得对外销售。从潍坊市外进口的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已开箱的,收货单位应当查验消毒证明;不能提供消毒证明或者证明材料不全的,接收单位应当先行暂时封存,并向当地非冷链工作机构报告,现场组织预防性消毒和核酸检测。
三。建立企业进口货物休息期制度。企业接收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必须开箱静置10天,方可投入使用。如在本通知发出时放置不足10天,则必须放置10天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加强铁路运输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对铁路运输的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进口集装箱托运、转运和承运企业应密切配合,在铁路货运单的“托运人备注栏”和“承运人备注栏”标注“中欧或中亚班列货物”。按照要求,收货人应在“山东省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疫情防控管理系统”(http://117.73.254.122:8099/)中登记申报,提货时主动出示申报信息,然后督促首拆箱企业提供消毒记录(证书)、核酸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并及时上传至系统。首次开箱企业负责实施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措施。
五、加强个人防护和定期核酸检测。严格落实员工个人防护和定期核酸检测措施。进口非冷链货物在装载、运输、消毒和使用过程中,应按要求加强个人防护。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装卸、集装箱清洗、消毒作业人员,作业期间每7天进行两次核酸检测;直接接触非冷链进口货物的运输、储存、加工、销售企业人员,作业期间每7天检测一次核酸;同时从事两个以上工作的员工对核酸检测频率的要求不同,所以检测频率高。
六。严格查处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有关部门对进口产品信息申报不实、未提前报告、未对进口集装箱货物进行预防性消毒、未对空集装箱进行装载前预防性消毒、未按照相关消毒技术规范进行操作、未对进口集装箱货物运输车辆进行消毒、未提供消毒处理证明或记录、未按要求静置等行为进行查处,一律停业整顿并公开曝光;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此前发布的《关于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疫情防控的通知》内容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向所在县(区)进口集装箱防治班非冷链组举报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举报电话号码:
市非冷链集团综合协调部电话:5075606;
非冷链集团城市海关部电话:5075619;
非冷链集团市民航机场工作部电话:5075618;
非冷链集团运输部,电话:2256853;
市非冷链集团企业指导部电话:5075605;
非冷链组检验消毒指导部:5075615;
奎文区非冷链组电话:6028513;
潍城区非冷链集团电话:857722;
坊子区非冷链集团电话:3315722;
寒亭区非冷链集团电话:7251087;
青州非冷链集团电话:3091591;
诸城非冷链集团电话:6212429;
寿光非冷链集团电话:5230135;
安丘非冷链集团电话:4231536;
昌邑非冷链集团电话:7105639;
高密市非冷链集团电话:2322040;
临朐县非冷链集团电话:3219354;
昌乐县非冷链集团电话:6850810;
高新区非冷链集团电话:8880648;
经济区非冷链组电话:8085760;
滨海非冷链集团电话:5332088;
山区非冷链组电话:7769001;
保税区非冷链组电话:8890870。
市委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协调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