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区满半年随迁子女入学申请公告
一、适用的对象
义务教育期间来新津区居住工作半年(非新津户籍)的子女。
二。申请条件和提交材料
1.在我区连续居住满半年的,申请人提供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本市户籍的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居住登记回执);
2.与我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我区办理的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税证明);
3.您已缴纳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申请入学当月处于连续缴费状态。你需要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4.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及其同一户籍子女的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医学出生证明等。).
三。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地址:成都市新津区教育局
电话:028-82517027(初中)
08-82517032(小学)
四。处理时间
2022年6月至8月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入学方式:迁入半年的随迁子女就读的学校由区教育局按学位统一安排,享受统一政策安排的随迁子女不得在同一地区、同一上学期间申请转学。
2.随迁子女半年的申请,今年只受理一次,到期后不再受理。
3.申请入学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随迁的6周岁以下儿童申请材料不予办理。超龄子女报考小学一年级的,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休学证明。
4.在招生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明等材料弄虚作假的,以及对随迁子女成绩撒谎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招生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