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电动车上牌条件一览
西宁市电动汽车上牌条件列表
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和要求:
1.具备脚踏骑行能力;
2.它具有电力驱动或/和电力辅助功能;
3.电力驱动时,最高设计速度不得超过25公里/小时;当电驱动速度超过25km/h时,电机不提供动力输出;
4.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小于等于55公斤;
5.电池的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6.电机的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电动自行车的定义:
电动自行车定义为以车载电池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能力,能够实现电动助力或/和电动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