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确要求用人单位立即办理,并为本人支付未缴纳的保险费;向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2.自知道用人单位未为自己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之日起60日内,或者自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用人单位辞退之日起计算),向市、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超过法定时效仍不被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