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金如何确定?
退休基金是怎么确定的?
《办法》规定,退役金缴费基数以军人工资和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基数,综合考虑军官和士官队伍建设和退役军人安置等实际确定。
2021年退役军官养老金基数在10500-15500之间,退役士官养老金基数在8800-11850之间。退休费根据担任军官和士官的年限,按照计算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
担任军官职务满16年或者担任士官、军官职务累计满16年的退役军官,其退役养老金按照计算缴费基数的60%确定;16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计发比例增加2%;直接选拔录用或者特招的军官晋升(授予)少校以上军衔,达到退役年龄但不满16周岁的,每不满1年,计发比例减少2%。
对服役满16年的退役士官,按照计算基数的50%确定退役金;16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计发比例增加2%;晋升(授予)高级军士长以上军衔后,在该军衔服役满6年,累计服役满14年不满16年的,每不满1年,累计服役比例减少2%。
此外,在《办法》中,获得军功荣誉表彰、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的退役军官和士官,按照计算基数的一定比例增发退役金,合计不超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