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防控指挥部第17号通知
根据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为高效协调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规范人员流动管控措施,确保人员流动安全有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从高危地区所在县(市、区)来(回)我市的人员(包括健康码为红色或黄色的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的控制措施,在隔离期的第1、4、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对从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来(回)我市的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的控制措施,在隔离期的第1、4、7天进行核酸检测。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要实行集中隔离。
二。对从境外回国并在第一入境口岸解除集中隔离14天的人员,必须提前向当地社区(村)报告,全部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控制措施。期间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减少流量,外出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活动,第2、7天分别进行核酸检测。
三。从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的其他低风险县(市、区)来(回)我市的人员(或通讯行程代码用绿带*标注)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后“核酸单采+抗原检测”(免费)同时进行7天家庭健康监测,第3、7天分别进行核酸检测。
四。对陆、空空口岸与入境人员、物品、环境接触的高危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高危岗位人员,应避免出行。如确需外出,必须离岗14天以上并在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报告。
动词 (verb的缩写)从上述以外的低风险地区来(回)我市的人员(健康码和交流行程码无异常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后,他们会在高速公路卡口或“一站两站”取地上的核酸样本,体温检测正常后才通过。24小时内,如果在自治区其他盟市做过核酸检测,则不再进行检测。
不及物动词往返或途经我市从事生产生活和疫情防控所需物资、邮政快递运输保障工作的旅客,应主动提前24小时向收寄单位申报车牌号、计划到达时间、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相关信息。各高速公路卡口来(回)我市的货运驾驶员,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绿色健康码、常温检测,并在48小时内符合防疫要求的,及时放行。如果传播途径代码为带*的绿色,且没有核酸检测48小时阴性证明,则应在市场上首先采用“核酸加抗原”的检测方法。抗原检测为阴性的,应当立即放行,实行“收、留、追”制度。各工业园区、物流园区、货物装卸企业、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装卸人员和驾乘人员实行闭环管理,对进入我市开展运输活动的驾乘人员“点对点”进行运输活动,并划定活动区域,相关人员不得离开指定区域。
七、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蔓延的重要措施,也是公民应尽的义务。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知自2022年6月18日起执行,涉及根据疫情动态调整控制政策。
新型冠状病毒,乌海市感染肺炎。
防控总部
202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