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残疾人补贴范围及对象有哪些?
宁夏残疾人补贴的范围和对象有哪些?
一、合理确定补贴范围。
1.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宁夏户籍并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乡低收入家庭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宁夏户籍,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评定为一级、二级,需要长期护理的残疾人。
3.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可逐步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范围扩大到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和其他困难残疾人,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范围扩大到智力、精神等三四级残疾人。
二。统筹政策衔接。
1.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同时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退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和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选择较高者申请生活补贴(津贴)和护理补贴(津贴)中的一种;
3.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范围的残疾人,年满80周岁,按照高优先原则选择由低保转为高龄津贴的,不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但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4.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但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5.领取工伤保险和生活护理费并纳入贫困人口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6.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不享受工伤保险等护理补贴的公职人员,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7.企业自主发放的生活补贴(津贴)和护理补贴(津贴)不影响残疾人申请两项补贴。
8.在户籍所在地以外接受学历教育的残疾学生,应视为原户籍所在地的家庭成员,原则上由原户籍所在地申请补助。
9.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不得用于抵扣最低生活保障金。
以上内容来源于2022年6月1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