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石排疾控中心


东莞石排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3号)

东莞55号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公布:

为落实我市防疫指挥部办公室53号、54号通知,坚决果断切断疫情社会传播链,全力保障市民生命安全和健康,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具体通知如下:

1.全镇实行交通管制。原则上所有车辆和人员只能进出石排区。所有村(社区)和社区实行封闭式管理,设一至两个出入口检查站,其他出入口全部封闭。所有居民和车辆除非必要(如需外出,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或当日核酸采样记录向村(社区)或社区出具通行证明方可进出),非村(社区)居民不得入内。村(社区)禁止电动自行车和三轮车。

2.即日起至3月21日,除保障人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信、卫生、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企业和供港企业外,所有生产企业停止生产。不住在厂区宿舍的员工原则上不回厂区,住在厂区宿舍的员工原则上不出厂区,宿舍内也不会有走访和聚会。企业负责人原则上要解决住在厂区宿舍人员的住宿需求,禁止在大厅就餐。

3.即日起至3月21日,除生活超市、农贸市场、医疗机构、药店、日常生活必需的餐饮企业(禁止餐馆用餐,仅提供快递服务)外,所有经营场所停止营业。如需进入上述开放场所,须在48小时内出示核酸阴性证明。上述开放场所的负责人应严格执行测温、扫码、限流(按最大接待能力的50%执行)。去药店买药的市民,要配合药店做好登记工作。

四、全镇以村(社区)为单位设立核酸检测采样点,公众应及时关注核酸检测通知,并选择最近的采样点在固定时间有序采样,做到千方百计。核酸检测采样后一定要尽快回到住处,不要逗留。如果无故不参加采样,会给生活带来不便。

五、各村(社区)出入口检查点等封闭口,适当调配公安和社区力量,做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维护良好秩序。

6.广大市民要树立“做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坚持勤洗手、勤清洁、使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落实“测体温、显示代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鼻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一定要第一时间向当地社区三人小组报告,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全程戴口罩就诊。严禁瞒报、漏报、缓报。

七、公安、城管、村(社区)要加强巡逻劝导,对违反防疫要求在村(社区)、社区公共场所聚集、不戴口罩等制造传播危险的行为,及时制止和纠正,对拒不落实防疫要求、强行打卡、暴力抗法、造谣传谣等行为要果断依法严肃查处。

八、大型会议、活动、论坛、演出、展览、促销活动暂停,游园会、博览会、广场舞等集会活动暂停。除非必要,市民不出门,不参观,不聚会,不聚集。

九、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除保证基本运转的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将就地转为志愿者,在村(社区)报到,或按照组织的统一安排,参与疫情处理。

十、为及时解决公众生活、医疗、急救等困难,可以拨打相关应急服务热线。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请广大市民、村(社区)、社区、相关企事业单位积极配合、参与疫情防控,严格遵守上述规定。拒不执行防疫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部门将坚决依法严厉查处,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上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进展和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东莞石排镇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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