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大专

甘和茶2022-08-28  23

2022年内蒙古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相关高职院校: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办〔2021〕36号)精神和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2022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以下简称高职院校单招),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健康、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区内高校高职单招工作流程如下:考生报名参加高考,院校制定高职单招计划,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后公布,院校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的计划编制并公布不同专业的招生计划,考生网上填报志愿,院校下载考生信息, 考生领取高校发放的准考证,高校组织考试,高校公示考生成绩,高校公示拟录取名单,高校上传拟录取名单,新生电子注册。

高校招生公告和公示的内容必须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开发布。

二。制定计划

各招生高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做好高职单招计划编制工作。区内高职院校单招计划须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批,然后通过专门的网络平台上传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3月2日前,纸质计划盖章后报总招办备案。

高职院校单招结束后,招生院校须通过“教育部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上传高职院校单招计划。高职院校单招专业的招生计划应与录取考生的招生专业和招生类别相一致。如有不一致,被录取新生无法进行电子注册,责任由招生机构承担。

三。宣布注册计划

高等学校应当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高职院校单招学生招生工作的要求,制定并公布高职院校单招学生实施方案。

(一)本地区高职院校单招工作实施方案于3月2日前报自治区教育厅(发展规划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厅),并通过高校官网向社会公布。考生填报志愿前,“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高职院校招生计划和实施方案。链接到官网。

(2)招生院校高职高专单招实施方案除符合相关要求外,还应包括招生对象、招生条件、准考证时间和地点、考试方式、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录取方式、拟录取名单公示等内容。用词应该准确、清楚、不含糊。不同学科考生的考试内容和评价标准肯定是有差异的。

(3)各专科考试科目单科(单项)满分不超过300分,累计后各科(项)总分不超过750分。

四。网上填报志愿

(1)参加高职院校单招的考生,须在2022年完成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并正确选择报考类型。自愿要求如下:

1.报考艺术教育的考生,达到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时,可同时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报考音乐教育的考生,达到音乐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时,也可填报音乐专业志愿;报考其他艺术类的考生,达到其他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时,可同时报考其他艺术类专业;报考蒙授体育的考生,达到体育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时,也可填报体育专业志愿。

2.报考艺术(文学)、体育(文学)的考生也可报考文科或文科志愿;报考艺术(理科)和体育(理科)的考生,也可报考理科或理科志愿。

3.报考文科(文学)、体育(文学)的考生也可报考文科;报考艺术类(理科)和体育类(理科)的考生也可报考理科志愿。

4.美术、音乐、编导类考生也可报其他艺术类招生专业;美术、音乐、编导类考生不能同时报对方;其他艺术类考生不得招收美术、音乐、编导类学生。

5.报考蒙文科的考生也可以作为志愿报考文科。

6.报考蒙理科的考生也可以填报理科志愿。

(2)网上志愿填报时间定在3月4日-8日。考生只能填报一个院校志愿和三个专业志愿。同时要选择是否服从普通专业和高收费专业的调剂。高收费专业是指学费标准高于10000元的专业。

(3)未完成高职单招计划的高校,于4月6日编制第二次高职单招计划。未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不再追加计划。其余招生计划将于4月7日前公布,4月7日至9日安排第二次网上征集志愿。已完成高职单招计划的高校原则上不再参加征集志愿。

(4)网上填报志愿后,招生机构下载报考该校的考生信息。

(5)完成网上志愿填报的考生,按照报考院校的相关要求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考试和录取

(一)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厅〔2020〕8号)要求,结合我校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制定高职院校单招团体考试防疫工作方案,报自治区教育厅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要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设置专门的隔离考场和隔离通道,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加强学生报名考试场所的清洁消毒,制定完善防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考试工作人员的防疫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2)招生院校高职院校首次单招考试时间不得早于3月8日,不得晚于3月16日;第二次征集志愿考生的考试时间不得晚于4月12日。鼓励笔试实行网上考试。在2021年试点网上考试的基础上,相关机构要提前规划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网上考试,进一步完善网上考试工作方案。高校要进一步加强考试组织管理,按规定做好考试安全保密工作。

(3)招生机构应在我校高职单招考试所有科目(项目)考试结束后7日内,将考生成绩通过网络平台上传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4)“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考生在院校、学科、专业的成绩。考生答卷及相关考试记录在考试成绩发布后保存1年,与考试有关的电子数据在考试成绩发布后保存4年。

(五)招生机构按照公布的录取规则实施录取,不得录取不合格考生。拟录取考生须具备相应考试科目(项目)的考试成绩。高校应当在学校官网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

(6)公示期结束后,招生院校按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传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参加第一次网报志愿和第二次征集志愿。上传时间分别为4月1日之前和4月26日之前。

(7)“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按院校、学科、专业对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考试成绩、录取专业等。

六。工作要求

(一)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宣传、命题、组考、阅卷、公布成绩、录取和接待考生来信来访等工作。

(二)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个严禁”、“三十条禁止”和“八项基本要求”的规定,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生、未经批准招生、超计划招生、买卖生源、委托中介机构招生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委托、聘用学校教师、在校大学生、其他相关人员及其他组织招生、插手招生工作;严禁以承诺免试入学、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组织学生提前报名、降低录取标准等方式违规录取考生。严禁依据空编造考试成绩、伪造考生答案或考试记录等方式非法录取考生。

(三)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对考生的指导,充分尊重考生本人意愿。严禁教师安排考生报名手续、有偿组织高校招生、误导或误导考生填报志愿。

(4)招生院校高职高专单招考生成绩上报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随机抽查相关院校考生原始答题卡和考试工作记录,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5)高职院校单招期间,招生院校纪检监察部门必须按规定参与监督。被认定在高职院校单招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高校及相关人员,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第九号)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规定。

七。其他

(一)经教育部批准在我区开展的区外高职院校,其文化素质成绩可用于报考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其他相关考试或考核按规定执行。

(2)被高职院校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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