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关于进一步明确怀化主城区交通管制期间车辆通行管理的公告
关于进一步明确怀化市交通管制期间车辆交通管理的公告
为坚决阻断疫情的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通过交通渠道的传播和蔓延,根据中共怀化市委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在主城区实施城市管理管控的有关要求(淮防控令〔2022〕3号),现将主城区交通管控期间车辆交通管理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整个主城区实行道路交通管制。车辆都是“持证通行”,非必要不允许上路。
二。必须在主城区行驶的车辆按以下标准控制。
1.持有市委疫情防控指挥部通行证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务用车可直接通行。
2.供应水、电、油、气、物流、快递、通讯、环卫、粮油肉菜等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车辆,由单位负责人凭单位出具的证明,统一向市委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组申请进出主城区卡口通行证。
3.企业生产经营必需物资的运输车辆,凭怀化市委防疫控制指挥部核发的通行证通行。
4.来主城的医疗车经过医院转诊单。
5.所有进出主城区的车辆驾驶员和乘客必须在48小时内凭健康码、旅行码“绿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行。
三。主城区内车辆由小区控制,必须进出小区的车辆按以下标准控制。
6.进一步加强对人员流动的控制。除了参与水、电、油气、物流、快递、通信、环卫、粮油肉供等国计民生重点行业公共服务的人员外,其余居民严格在家。上述人员凭单位出具的证明进出小区,在所在街道办理“通行证”,凭“通行证”进出所居住的小区。
7.主城区市民如遇核酸采集、生活用品、紧急医疗等按标准规定时间需要乘车的,由物业(无物业小区由街道负责)出具的通行证通过主城区。
8.所有进出社区的车辆司机和乘客必须通过健康代码和旅行代码“绿色代码”。
四。严格监管执法。
9.公安交警和社区力量加强联合巡逻执法。对拒不落实防疫要求、强行打卡、暴力抗法、造谣传谣等违法行为造成疫情扩散的,执法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坚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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