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短期公告(三)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院校,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合格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廉洁奉公。
(3)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详见岗位一览表)。毕业生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位。同时在国外教学科研机构就读的毕业生是指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时在国外教学科研机构就读并毕业的海外留学生。对同时毕业的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在mainland China高校取得学历的台湾省学生和其他台湾省居民取得mainland China承认的学历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办理。
二。注册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考生通过“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注册地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11月8日09:00-11月30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8日09:00-2021年12月1日16:00;
3.陈述和答辩时间:2021年11月8日09:00-2021年12月2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1年11月8日09:00-2021年12月2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周末或节假日顺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的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经初审后报名成功。
(3)未按时网上确认报名资格并上传照片者,视为无效报名。
关于登记的说明
1.应聘者请根据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X45)正面照片,格式为jpg,大小在20Kb以下。招聘部门(单位)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本次公告为短期招聘职位,考试比例为1: 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2021年12月10日9:00-16:00登录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充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3.申请者只能从职位表中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注册。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在报名期间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考生应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和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申请人应填写自己的研究方向、主要论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称、年份、时期、起止页码以及作为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等信息)、研究课题(注明主持或参与、排名、研究经费等信息。)以及“学习和工作经历”一栏中的研究奖项(注明排名、奖励等级等信息)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
(一)现役军人、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②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报考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正性情形的,应当回避。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相关岗位。
三。考试科目、时间及实施措施
(一)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由招考部门(单位)以短信、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其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考试前,招聘部门(单位)应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及所在院校出具的成绩单;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学士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申请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和各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和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评估方法
考核方式为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人员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应用能力和操作水平。专业技能测试成绩70分(满分100分)合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将当场告知考生。通过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每个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 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此比例的,按照实际招聘人数确定。
2.采访
根据面试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合格线70分(满分100分)。得分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
3.总分
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岗位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 60%。
(3)短期招聘的招聘(从报名截止到拟聘人员名单公布),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和检查
考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该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心理测试人选。考试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最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等的,采用面试加测试的方式确定名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还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
用人单位应当组织对合格医务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体检和心理测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职位号、招聘单位、职位名称、拟录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分数、招聘考试总成绩及排名等。
因考察、体检、心理测试等原因造成考生不符合条件,或拟聘用考生明确放弃聘用,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空,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且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不予递补。聘用经批准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宣传和就业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学生考核合格的,予以聘任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一般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外,在学校服务时间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学校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被通知到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
2.有工作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学校通知其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终止工作关系的证明;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拿到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答本次招聘政策咨询。
联系电话:025-89668027,89668028
联系人:付老师、吴老师
七。招聘监督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25-89668015
联系人:王老师
八。招聘报告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受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邮箱:jytrsc@ec.js.edu.cn,
电话和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邮箱:syzpjb@jshrss.gov.cn,
电话和传真:025-83230723。
附:岗位表